本报讯 记者许冲冰、实习生高燕摄影报道:“我是1967年出生的,但是户口和身份证上都写成1976年,多次找派出所纠正都没有得到同意,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昨日,南昌县宗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
宗女士出示写错年龄的户口簿
宗女士是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沥山村新张自然村村民,上世纪90年代初,她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出生年月日写错了,将1967年3月20日出生写成1976年11月10日,这样一来,她的年龄就小了9岁。当时在家务农的她认为暂时不用身份证问题不大,就将此事搁了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意识到身份证的重要性,于是在2007年年底更换户口簿时,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将出生年月日纠正过来。她向派出所提供了结婚证和村委会证明等材料,但是迟迟没有得到批准,派出所的理由是,证明材料并不能作为更改出生年月日的有效凭证。
记者从宗女士提供的结婚证上看到,登记时间是1990年1月11日,由南昌县人民政府颁发。宗女士称,如果自己是1976年出生的,根本无法登记结婚证,现在自己的女儿都18岁了,在一所师范院校学习,如果自己是1976年出生的话,那岂不是14岁就生育了,她认为此事太荒唐。在宗女士提供的资料中有一份沥山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证明因当年户口登记时误将她的出生年月日登记为1976年11月10日出生。
随后记者来到南昌县公安局小蓝派出所询问此事。洪所长找出当年登记的户籍原始档案告诉记者,原始档案上写的就是1976年11月10日出生,并且宗女士提供的结婚证和村委会证明不能证明此事的真实性,因此派出所也无能为力,除非宗女士能提供自己的出生证明。
对此宗女士感到非常无奈,她认为如果不纠正过来,自己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