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在店面外搭毛竹。
本报讯记者欧阳兴摄影报道:已与店面出租方签下租赁合同,在合同还未到期的情况下,省城绳金塔街5家店主被要求撤离。昨日下午,这些店主向记者反映称,因出租方单方面毁约,合同未到期的店主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但双方还未达成一致协议,出租方就在店面前搭起了毛竹进行楼面装修,导致店面无法营业。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绳金塔街2号,看见几名工人正在一排店面门前搭建毛竹。据店主称,由于工人强行搭建毛竹,导致许多店面无法正常营业。
一名周姓店主介绍,他承租了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一间店面,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了,合同为每年一签,今年11月30日将到期。4月21日,他突然接到出租方一份通知,要求第二天到该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租赁的有关事宜。在当天的会议上,该公司领导称店面要做办公室,公司将终止与商户的租赁合同,要求店主在5月20日之前撤离。
“合同未到期,不能说搬就搬。”周先生等多名店主对此很不满,他们表示,即使要撤离,出租方也应该补偿相应的损失。
昨日下午,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针对租赁户反映的补偿问题,公司已经拟出了一份补偿标准。如租赁户对此有异议,可与公司进行交涉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