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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应对交通事故负责?
http://www.jxnews.com.cn   2005-12-18 09:20   编辑: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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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定剑

  近期国内发生多起特大交通事故,11月14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1名师生命丧车下,16名学生受伤;12月4日晚,八达岭高速公路发生又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

  近几年,我国每年约50万-60万交通事故,50万-60万个死伤人数,约30亿元的经济损失。它大大超过其他所有灾难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总和。相当于一场规模不小的战争的损失。2004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一份报告称,中国只有全球汽车总量的1.9%,而制造了每年超过10万的死亡人数,占15%,居全世界第一。

  一次次令人震惊的报道,一个个惨不忍睹的场面,一个个痛心疾首的教训,一场场整治交通事故的会战。震惊过后再震惊,会战过后似乎情况依旧。如果一个电器产品发生事故,可能要追究生产厂家的无过错责任;如果发生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现在也少不了要追究管理者或领导的责任。唯独交通事故,除了司机和倒霉的行人,似乎没有人对它负责。

  交通事故的发生,大的方面无非有三:一是车的问题,二是人的问题,三是路的问题。而所有的问题,都与我们的管理有关。

  车出问题的第一种情况是车辆本身的性能差,不符合安全行驶的标准。最近,《法人》杂志发表《中国汽车安全警报》一文,提出了提高车辆安全性迫在眉睫,建议建立更高级的汽车安全测评体系,是非常好的建议。文章指出,交通事故严重的主要原因是车的安全性能太差造成的,75%的事故与汽车故障有关。

  我们看看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就知道了。我国小轿车的情况稍好一点,汽车的竞争促使更新换代,提高质量标准。但是,那些小巴士,特别是大小卡车、挂车、客车的情况就惨了,很多大小卡车一看就害怕,车的结构就松散,开起来全车都发抖。发动机就更不用说了,有的开着开着就熄火,或者熄火了又发动不起来。这些车不但被动安全性差,一撞即散架,而且主动安全性更差,行驶中很容易发生故障,成为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马路杀手。中国公路上行驶的那些性能极差的卡车,不知是按什么安全标准生产的,为什么让它们生产,还让它们上路?

  《法人》文章指出,发达国家车多而事故少的重要原因是,首先高度重视汽车的安全性能,制定了很高、很严格的机动车技术标准。特别是对载货车、挂车、大客车、多用车及其零部件和装备,有非常严格的法律加以规定。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和进入商业系统。对违反法律的制造或销售商,有时会处以很高的民事罚款,有时还会追究制造商的刑事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制造商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我国目前汽车生产的标准太低,更缺少很多必要的技术标准,也很少有法律加以规范。

  要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必须提高我国汽车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要像淘汰不安全的小煤窑一样,淘汰那些生产低质汽车的厂家。同时,要制定法律,让汽车制造商为生产不合格的、或有瑕疵的产品承担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从而促使商家主动提高技术。

  车出问题的第二种情况是,即使是合格的车,行驶多年没有很好地保养、维修,车辆不能达到安全行驶的标准。这时,车的年检就很重要。我们的问题出在不少不合格的车也通过年检,有的交钱就过年检,有的没有年检的车也上路行驶。要严格事故责任,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是因为年检部门的责任,把不合格的车放上了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追究车检部门的行政责任,而且受害人有权向车检部门附带民事求偿。

来源:( 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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