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河
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妻子寂寞难耐之时与同村一男子逾越了道德的防线,而此情景恰好被14岁的女儿发现。遭到孩子指责后,怕丑事外泄的母亲竟对孩子痛下杀手,并将其沉入河中。(2007年03月31日《安徽市场报》)
这真是一位丧尽天良的一位母亲,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女儿是母亲身体上的一块肉,母女连心。这就是说,自己的儿女和母亲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可这位母亲却干出了这样一种事情。
母亲自己也是为了一时的性需求,而忘记了在身边的女儿,女儿也是大人了,母亲寂寞难奈,这也无可厚非,人吗?都有一种性需要,从生理学角度讲,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况且连动物都有性需要不顾人在大街上做爱呢?可是人毕竟是高级动物,性生活要在隐蔽的地点去完成,而不是目中无人,这样对自己不好,对看着的人也不好,人毕竟是有理性的动物。
当然目前连农民工长年在外也有性需求和渴望,就此人大代表也提出了要解决家民工性生活问题的议案,同时有关部门和组织也到工地进行散发安全套,或者讲解性知识及艾兹病知识的宣传。
既然这样,这位母亲你有性需要,不是你的错,是人的一种生理需要,你和一位男人遇到,又恰逢月黑风高,天上嫦娥难逢的日子你却遇到了一位让你激动的人,真是干柴遇烈火,欲火难耐,于是两人就进入了云雨美梦中,可曾想母亲的奸情怎么让自己女儿给猜到了。这也无妨啊,可这位母亲的愚蠢就在此,自己把好事干了,还见到自己的女儿过问就有点羞羞答答了,怎么你们两个干好事就没有羞耻之心呢?
羞耻之心,人皆有之,既然你能意识到就说明你还有良心,可你怎么就想到那么愚蠢的法子,亲手杀掉自己的女儿,这难道就没有人知道了吗?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既然为之就别怕,要给自己的女儿去讲道理,可你的失去理智之举,不想断送了自己女儿的性命,也断送了自己的命运,让一个好端端的女儿就为自己的奸情被撞破而去见了阎王爷。难道作为母亲你的心里就只有性没有女儿吗?退一步,你不能对女儿道道歉吗?这样既保全了自己的面子,也满足了自己,还保全了女儿。
可这样作的结果只能是自己遭受牢狱之灾,更让自己失去了亲人,落了个众叛亲离,人闲狗不爱的下场。
我想对这位母亲说,自己奸情被撞破不是你杀女儿的理由,你的理由是你失去了一位母亲应该作的事情,失去了良心,更丧失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