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
“先交650元,然后才能拿毕业证书。”近日,家住漳州市平和县九峰镇黄田村的黄女士等学生家长先后接到平和二中的电话,“孩子没有取得毕业证书,以后不仅不能进厂打工,甚至连结婚证、驾驶证都办不了。”(4月5日人民网)
办理结婚证与是否有毕业证书是风牛马不相及之事。凡中国公民,只有男女双方符合法律结婚年龄,不管其是上流人物还是平民百姓,无论是高学历人才还是文盲,都有成家立业的权利,这也是做人最基本的权益。然可笑的是,平和县竟然推出没有毕业证不准结婚的“新”举措,让人大跌眼镜。
耐人寻味的是,出此荒唐可笑的举措不是出自于某部门的异想天开,而是县政府正式文件上的“白纸黑字”。据悉,为遏制学生流失现象,3月初,平和县出台《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的通知》,明确了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其家长及所在乡镇政府应负的法律责任,且不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
并不反对说县政府出台此文件的良好初衷。今年,全国各省大都免除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杂费,这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应有更多的学生重返校园接受教育。而辍学学生的增多,显然是一种不正常现象,针对这种状况出台相关文件进行约束和规范也是必要的。
然问题是,政府出台任何一项文件,自身必须合符法律法规,而非背离这一基本前提。从法律角度看,无论是我国的《婚姻法》,还是《义务教育法》,都没有对结婚设置过文凭限制。那么,文件以结婚相要挟来迫使适龄孩子读书,经不住法律的审查,是对公民利益的一种侵害。那种“只要初衷是好的,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也就无所谓了”的政府惯有思维,透析出了一种霸气和蛮横。
尽管义务制教育惠利于民,然仍有诸多的学生不愿上学。对此,政府绝非下发一二个文件就能解决问题,而是要深入调查找出问题的症结,然后妥善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政策上予以关心和照顾。无疑,没有毕业证不准结婚,除了滋生百姓的怨气、为部门带来滥发文凭的利益外,毫无积极意义,且暴露出了政府解决问题方法方式的简单和短视。
公民结婚,与有没有毕业证毫不相干。政府绝不能以下发文件来推脱自己解决问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