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如收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商场购物券、电话充值卡和贵重礼品,必须在一个月内上交所在部门或单位,否则将按违纪处理。日前,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中央纪委有关规定,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交礼金礼品管理规定》,并做出上述要求。(4月6日《新京报》)
近些年来,医药审批过程中的腐败曝光,使药品流通中的利益黑洞没有了藏身之地。特别是去年查出已卸任的62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在任期内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纷纷疾呼:药品流通的利益黑洞不仅腐蚀着药品监管人员,更威胁着药品安全,导致药价虚高。药品监管领域的反腐刻不容缓。
为整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常现象,重塑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良好形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如八条禁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交礼金礼品管理规定》等。
现实中常常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各种新的制度不断出现,另一方面是新制度出台后往往是热闹一阵就归于沉寂。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如果执行总是打折扣,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墙上画虎,成为摆设,甚至是劳民伤财。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八条禁令时所说:“禁令关键在于落实,对违规者的处分必须有具体标准,不然很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不能做到遵纪守法,能不能提升形象,并不是出台了禁令,制定了制度就能实现的,关键在还要进行理想、信念、廉政方面的教育,在于领导的垂先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社会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药理学教授李连达所说:“药监工作人员洁身自好,只是加强药监工作的步骤之一,解决不了全部问题。目前药监部门的权力高度集中,应尽快建立一个硬性机制,包括权力监督机制和相关技术标准等。”
总之,维护民生,保障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一个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好不好,也与当地政府重视不重视有关。是否把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挂在心上,是真抓实干还是敷衍塞责,广大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期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既要建立和健全完善制度,更要在培育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只有这样,制度才会产生真正的威力,作风才会转变,形象才会提高,百姓才会满意,党和政府才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