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穗辉
5月16日的南京日报,以《朱军就用词不妥道歉》为题,报道了朱军的这样一段话:“这期节目导向性特别强,因此我们所做的准备更加仔细。‘家父’这类用语是常识性的,我当时面对嘉宾说这句话的同时,有一个把手挥向对方的细微手势。电视是视听结合的艺术形式,很多时候,主持人需要靠眼神、手势来配合语言表现某种语境。”朱军说:“正是手势的示意,当时嘉宾明白了我的意思,现场观众也明白了我的意思。最初写出此事相关报道的人忽略了手势这个细节,跟进报道的其他媒体也没能看一看录像带,更没有采访我这个当事人,就传播了这个消息。当然,导致这场风波还是因为我的用词不妥,我为此感到内疚,并通过南京日报向广大观众表示歉意。”
由此看来,在所谓的“家父风波”,朱军其实是没有错的。就别说“‘家父’这类用语是常识性的”,作为央视的主持人岂能不懂之外。为了避免大家的误读,一片苦心的朱军“当时面对嘉宾说这句话的同时,(还)有一个把手挥向对方的细微手势。”只是媒体们一是不知道“电视是视听结合的艺术形式,很多时候,主持人需要靠眼神、手势来配合语言表现某种语境。”二是“没能看一看录像带,更没有采访我这个当事人,就传播了这个消息。”
事实上,对艺术人生的观众而言,如果主持人把煤球说成了萝卜,或可以判定主持人用词错误。但是,如果只是把男人说成了女人,把令尊说成家父,那最多只能判定主持人用词不妥,因为“人”还是“人”,“父”仍是“父”。更何况主持人还在关键的只有他才懂得的“某种语境”中,加入了“一个把手挥向对方的细微手势”,并配合了准确的眼神,不但“嘉宾明白了我的意思”,“现场观众也明白了我的意思”,这就足以说明那些这样到了这种份上仍然闹不明白的荧屏观众,智商是何等地那个!退一万步说,“我为此感到内疚,并通过南京日报向广大观众表示歉意”了,你们还想咋地,总不能再拍一出《没完没了》吧?
想当年,著名的主持人赵高,就因为当时尚没有发明电视这种“视听结合的艺术形式”,就一直被人污为指鹿为马的罪魁。认真地说起来,相信指鹿为马这个典故的人们,你们又怎么能鲁莽地判定,赵高先生在指鹿为马的过程中,就没有辅以“一个把手挥向对方的细微手势”,“一个令人心领神会的眼神”呢?
其实,应该我们向朱军道歉才是!读不懂手势与眼神没关系,忽略了手势和眼神也不要紧,但是,“人与人之间应多些理解和宽容,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令尊如何?家父又咋样?大家心里明白是在说父亲不就行了吗?你的我的争那么明白干什么?“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民族本来就是一家”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