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近日,黑龙江省双城市13岁女生小影(化名)与8岁男生宁宁(化名)在和还没有上学的7岁小伙伴海洋玩“牺牲游戏”时,把电线缠在海洋的脖子上,将其吊在房梁上摇晃。其间,小海洋感到不适让宁宁和小影将其放下,并不停地挣扎。宁宁和小影见状害怕地跑了,小海洋被活活吊死。警方很快将他俩抓获。由于年纪还小,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警方在了解案情后就让家长将两人带回了家。宁宁很快就被家人送到外地亲戚家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据6月10《扬子晚报》报道)
应该说,这又是少年儿童犯罪的又一典型和特殊案例。现在,少年儿童模仿一些影视剧情节,有意无意犯罪,可以说是已经到了让人触目惊心的地步了。因为他们的犯罪已经以生命为代价,这一代价太剧痛了。对此,无论是教育管理机构、还是学校、家长,以及公安机关,不能熟视无睹,应该采取应有的补救措施才对啊!
从报道中看到,因为犯罪嫌疑人年龄小,不够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在了解案情后,就让家长将其带回家去。其中的一方家长马上已将孩子转移到外地去。那么,对于因“死亡游戏”而真正死亡的孩子的家庭所受到的巨大损失,以及这一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又该如何解决呢?尽管作案的孩子们的年龄够不上负刑事责任,但是,孩子的家长们的监护责任总不能也一笔勾销。受害者家庭的赔偿问题,公安机关不去介入,难道要受害者的家长自己出面去讨要不成?
“死亡游戏”尽管发生在孩子们身上,根子还在我们的社会上,在孩子们玩这种游戏的背后,总有一只看不见的隐形黑手,在为他们充当着“教唆犯”。对于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这种“教唆”因素,正是无人问津,发生问题后往往是就事论事,甚至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某一件事处理或者解决了,而这种潜在的危害还在。如果说,对于这起“死亡游戏”案件草草了结,说不准还会出现新的游戏导致死亡。
窃以为,对于已经发生了的这起人命案件,不能因为作案者的年龄问题就这样草率收兵,而应该以此为契机,进行认真地、深刻地反思和善后工作。孩子年龄小不负法律责任,让他们接受必要的法制教育、让他们的监护人从经济上进行必要的赔偿、对自己的监护失误负有责任、让其他的家长和孩子们从中吸取教训有何不可?
更进一步说,从社会系统工程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和引导更多的孩子们不要去玩这种“死亡游戏”,从学校、家庭教育入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孩子们的校内校外活动都加强监护、从源头上堵死,让这种“死亡游戏”快速“死亡”总没有错吧!这种“死亡游戏”确实是游戏不起,孩子们的生命是不能随意就这样去折腾以至于白白送死。救救孩子,不能只挂在嘴上,要落实在社会各方面的实际行动上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