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装备财务科民警戴某,自2002年起赌球共输掉1600万元,其中涉嫌挪用公款1200多万元,直至去年8月案发。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南方都市报》6月22日)
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涉案民警戴某挪用公款长达4年之久,直到因岗位调整,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突然失踪,这才引起公安分局的警醒,将其抓获归案。如果没有那次偶然的岗位调整,说不定直到今天,戴某还是一位深受某些领导信任的财务人员。
戴某在担任出纳期间,不仅掌握着单位的5个银行账户,而且还包括所有公章。越秀区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失范到了何种地步,由此足见一斑。据我所知,省会城市的公安分局大都下设经侦大队。如果分局相关领导不耻下问,向那些深谙财务收支程序的部下请教一下,再在制度建设上下点功夫,又何至于无形中为戴某挪用巨额公款留下那么大的运作空间?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各地审计风暴越刮越猛,当地公安部门咋就成了无人过问的“世外桃源”?挪用公款1200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实际上,只须稍微翻翻资金往来账本,再打开电脑,按月核对一下银行对账单,就不难发现戴某屁股后面藏着的狐狸尾巴。为何连这等日常性工作,既没有人布置,更没有人去做?事实说明,这固然与公安分局财务管理混乱有关,但市区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恐怕也难辞其咎。
从大前年以来,每隔一段时间,“铁面审计长”李金华都会通过媒体公开宣布,哪些行业、哪些部门,甚至哪些项目将是某个时段的审计重点。可不知何故,全国公检法司却一直没有进入审计部门的法眼。
现在,一个公安分局的普通出纳挪用一千多万元公款(或存在多人联手作案可能),竟如同囊中取物一般方便,那谁又能保证在全国司法系统,这仅仅是个偶然发生的孤案呢?要知道,所有执法部门银行账上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用血汗换来的,公众有权知道这些钱的去向与用途。所以我以为,在强化这些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应该将其作为重点对象,定期进行审计,并将结果公之于众,纳入公众的监督野视,以免继戴某之后,再出现刘某、马某等类似的害群之马。(徐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