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原校长窦萍珍,利用手中职权,先后九次收受配餐公司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2500元,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配餐公司签订配餐合同。2006年10月11日,中大附小发生了师生食用课间餐后集体中毒事件,导致185名学生及老师先后出现发烧、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被送进医院治疗。近日,海珠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主要责任人窦萍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据7月11日《广州日报》报道)
这个窦萍珍的收受贿赂可以说是到了走钢丝的程度,是非常危险可怕的。就说腐败问题。也应该区别看待。一般情况下,腐败分子贪污受贿造成的是直接或简接的经济损失,给国家或者集体带来一些损失,但不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如果说经济上的损失还可以弥补的话,所造成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则是无法挽救的。作为一个小学校长,窦萍珍让人感到惊叹和可憎的是,这种腐败是拿上全校的师生的生命作赌注的一种疯狂腐败。是在师生们的口中抠钱。事实也正是这样,正是由于校长的腐败,把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配餐公司的没有安全系数的食品引狼入室,造成185名师生中毒的恶性事故。假如在这次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率话,将是什么样的后果。
能负责一个学校的工作,最起码就会有一定的头脑,能辨别是非曲直。窦萍珍应该知道自己这种受贿行为的严重后果,食品毕竟不同于其他商品。向你行贿的商人是无论如何都要收回自己的行贿成本并从中得到可观的利润的。商人不拿霉变的劣质食品忽悠你,有什么利益可图呢?面对金钱的诱惑,怎么连常识都不知道了,变得伶俐智昏,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自己的政治前途拱手送给不法商人。这一事件所带来的教训太沉痛了。像窦萍珍这样的人,放在校长的岗位上也太可怕了。在某种意义,她是用一把看不见的刀子在杀害自己学校的师生的,不亚于一颗安置在校园内的定时炸弹。
一个小学校长,用如此可怕的方式腐败,给全校师生身体和精神带来了严重的摧残。也可能窦萍珍和其他的贪官一样,属于败露了的那一类。可能还有和她类似的也在走钢丝的腐败校长们,只是他们的劣迹还没有暴露而已。不管怎么讲,窦萍珍现象都是一个十分可怕的前车之鉴,应该引起类似的贪官校长们的高度注意,拿别人生命作赌注的腐败是要命的腐败。千万不敢这样啊!同样,各教育主管部门也不能掉以轻心,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对类似的问题来个明查暗访,予以清理,千万不敢让窦萍珍式的校长们玩这样的腐败把戏。他们的收受贿赂一旦成交,师生们的生命就可能要被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