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
8月1日,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他们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完成了火烧式的拆违任务(9月1日《南方都市报》)。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公众一片哗然。9月2日的各大媒体纷纷撰文予以谴责。
俗话说,水火无情。在民间,便一直有“仇不逾火”之说。显见,对于水火,千百年来一直为人类所忌惮和恐惧。即使在时下,防水防火,仍是人类与自然博奕的头号大敌。
那么,面对深圳那240多名执法人员的野蛮执法和近千平方米熊熊燃着的猛烈大火,谁更无情?火是无情的。七八十户外来人居住的温馨的“家”在一眨眼间化为了灰烬。他们本就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含莘如苦地搭起了这被人视之为违章建筑的草棚。可如今,猛烈大火吞噬了草棚,他们真正失去了在城市游离的“家”。
然而,让这些外来户更感痛心的是,执法人员的冷酷远恶于大火的无情。执行者称行动“符合规范”,组织者表示“放火‘拆得比较干净彻底’”。人类自身所忌惮的“放火”,在此竟成了执法的工具,甚至成了引以自豪的“政绩”。哀莫大于心死,“放火”倘若值得标榜,百姓的利益也就可有可无了。
西方有句经典格言,私宅就是一座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面对众多外来户的合法权益,无论其所谓的“房屋”如何违章违法,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保障外来户权益的基础上实施拆迁,这应是执法的基本要求。而“放火”一烧了之,尽管减少了执法难度,却是在执法犯法,且暴露出了城市管理中人伦精神的缺失。
毫不置疑,在这里,整治市容市貌的拆迁行动,对这些外来户来说不亚于一场灾难。它非但没有达到美化市容的目的,反而为城市的文明与和谐划上了一道永难愈合的“伤疤”,这不但是深圳市民的耻辱,更是文明社会的耻辱。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作为世界透视中国的窗口,竟然出现“放火”式拆迁现象,这是击向社会和谐与文明的耳光,我们为之羞耻。
执法,呼唤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