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推荐
-又一位农妇将感动中国
-为夫还债:“美丽”的道德符号
-美丽的道德自觉催生美丽的传奇
-为亡夫还债,一个美丽的寓言
-领导干部慎交友
赣鄱时评
-求是坛:“家访”要“常访”
-新闻热议:“禁酒令”难遏公款吃喝风
-新闻热议:从“市民”到“公民”,一字之改意义深远
-新闻热议:从袁隆平不接受采访谈起
-赣鄱时评:镌刻在心灵深处的红色
天天时评·时政
-贪官抄袭悔过书带给我们的启示
-贪官抄袭悔过书是一种习惯使然
-让我们被美丽感动,为美丽喝彩
-“不求回报”是慈善的核心价值
-北大学生怎么跑到清华去吃饭呢?
天天时评·文娱
-国内电视剧还缺点什么
-我们丢弃了,李安拣起来
-“中国制造”要让人“心服口服”
-面巾纸隔开校园舞是谁的尴尬?
-62.4%女大学生后悔未婚同居说明啥?
天天时评·体育
-从“刘翔,狂放着牛逼”说起
-刘翔,可以牛但不可傲
-刘翔 特殊材料制成的人
-刘翔的“军令状”有意义吗?
-奥运:北京向世界展示什么
您当前的位置 :大江网首页 > 大江时评 > 陆志坚个人文集 正文
当街曝光卖淫女照片是逼“淫”行为
http://www.jxnews.com.cn   2007-09-06 10:28   编辑: 万文婷
【字体:    】 【进入论坛】   我来说两句

  陆志坚

  在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南桥东巷一治安整顿办公室门前设置的宣传栏中,有一块“卖淫嫖娼人员曝光板”,上面张贴着28名卖淫女的正、侧两面像片。记者发现图片只在眼部进行了简单处理,其面目轮廓依然清晰,许多市民匆匆扫一眼便离去。(9月5日西部网)

  并不反对说,卖淫是一种肮脏和龌龊的丑陋行为,伤风败俗,不但背离了社会文明发展的基本要义,而且直接传播着艾滋病等疾病。因而,从重从严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行为,是公安职能部门的职责。

  但打击并不等于将卖淫女曝光于大众之下。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对派出所的这种曝光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卖淫只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完全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和适当罚款,曝光照片侵犯人权,有游街示众之嫌。甚至有市民担忧地表示,如此曝光了,这些女子今后很难重新做人。

  笔者十分赞同市民的看法。卖淫是一种可耻行为,它诱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也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理当遭到谴责和禁止。但它与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及制卖假冒伪劣产品等性质不同,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倘若采取曝光等极端手法预以管制,非但达不到挽救教育的效果,反会将卖淫女子逼入“卖淫”的死胡同。

  可以说,卖淫女走上卖淫这条屈辱之路,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外界原因所致,或家庭贫困,为了生计无奈地与“痛苦”与“耻辱”为伍;或被人挟迫不得已而为之;或因婚姻裂变所致,等等。从某种程度上说,卖淫女的“生意”越红火,就意味着痛苦越多、耻辱越多、丧失的人格尊严越多。因而,她们在卖淫的同时,也希望着有朝一日能改过自新过上普通女子的生活。那么,文明的社会就理应用宽容的态度真诚地接纳她们,而非拒之于门外。

  无疑,卖淫女曝光了,让她们从此背上沉重的心理负荷而躲躲闪闪地生活,虽然能起到一时的遏制作用,却无形中在逼“淫”,无情地摧残了卖淫女从良的美好愿望,甚至堵住了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此,极易对卖淫女的心理产生负面效应——报复或自卑。一旦她们怀着仇视的心理走上社会,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更大。

  因而,无论派出所的初衷如何,这种对卖淫女没有法律依据的曝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理应尽快纠正。

来源:( 大江网 )
我也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相关文章:..............................................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