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昨日下午,越秀区广州大厦附近一栋在建高楼瑞安广州中心起火,数百建筑工人仓皇逃离。在大楼前,部分工人竟遭保安以防止偷盗为名,检查随身物品,“火都烧成这样了,还不让我们赶紧出去,这不明摆着欺负我们吗?”遭到搜身的工人们抱怨说。因此延误逃生时间。(据9月2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在大火危及工人生命的关键时刻,当务之急是让他们尽快逃离事故现场,以免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按照常理,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人们首要的想的是如何逃命,谁还顾得及在此刻去偷盗工地上的东西呢?即使有这种情况,作为建筑工地的负责人员,应该想到的是如何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而不是把大批的工人拦住去搜他们的身。看到这种现象,真让人不可思议啊!
一栋在建的高楼,突然起火,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幸,作为这里的负责人,应该考虑到的是员工的生命安全,考虑到如何让他们安全撤离而不发生伤亡事故。在这生与死的抉择关头,生命是比任何东西都值钱。其他的一切一切,和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在如此可怕的火灾事故中,万一有员工丧生后,给他们的家庭和亲人带来多么巨大的悲痛和损失啊!作为事故的责任方,必要的抚恤金、人命赔偿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灾难所造成的社会损失和经济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一笔帐啊!相反,即使有个别员工趁机带走一些建筑材料,它能有多少价值呢?将工地丢失的材料的价值和员工的生命放在同一个天平上去秤的话,孰轻孰重的份量,作为负责者想必是应该掂量得来的。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怎么事故的责任方,怎么麻木不仁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了。在员工们逃生的关键时刻,非要堵住他们的生路而去清查自己的财物是否有所丢失。这种举动,可以说已经丧失了人性,成为金钱的看家狗。
在事关工人生死存亡的时刻,不知是谁家的保安——明显的看家狗,在阻止工人的生路,这种丧失人性的举动,已经不单是一种阻拦。我们把对人的搜身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话题先搁置一边。在这里,违法已经不是主要问题,问题在于这已经是一种犯罪现象。让人胆寒的是,保安是在变相的举刀杀人了。所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万一因为这一人为的延误逃生时间造成伤亡的话,谁是“杀人凶手”呢?肯定就是这家部门的领导和那没有人性的保安,这样的后果你们能负得起吗?这种扼杀生命的刽子手行为,要比那场火灾更可怕啊!是谁给了保安这种权力,谁应该为这种决策来负责呢?我认为,在清查这家在建大楼的火灾责任的时候,应该先追查这种扼杀生命的犯罪行为,追究这种没有人性的人的责任才是更重要的。
生命是人间最宝贵的东西,建筑工地的千金即使撒尽也能回来。那么,生命一旦丧失后还能复生吗?让人后怕的这场火灾,让我们看出了一些人丑陋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