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兴焱
据新华网10月9日报道:奥运是一场经济的盛宴。赞助商们在明处,非赞助商在“暗处”。报道说,虽然奥运赞助商手中握有“排他性”、知识产权等利剑,但是,非奥运赞助商“打擦边球”的攻势却是越来越猛。就当前的市场态势而言,中国企业的奥运营销目前处在一种“乱战”状态,即“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奥运赞助商希望市场更加规范、监管部门更加严厉,非奥运赞助商则“惟恐天下不乱”,他们希望“花小钱办大事”,借着奥运概念把自己“吹”起来。
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了,须知,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良好的贸易投资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客观需要,是维护一个好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保护知识产权也是鼓励创新的前提和保障,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大多数人都知道有知识产权(IP):版权、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为了缩小这种认识上的差距,WIPO成员国于2000年决定创建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在每一年,WIPO及其成员国都举行各种活动、事件和宣传活动来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些活动都是为了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真正含义的认识而举办的,促进和保障世界所有产品和技术的创新。
而在我国,少数经营商则“犯上作乱”,他们不是通过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管理的意识、水平和能力,而是企图通过“旁门左道”,肆意侵犯他人的权益。有数据表明,目前,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专利案件约占受案总数的20%,而在专利纠纷案件中,多数是专利侵权案件。诚然,在我国,尚有太多的公司的专利保护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经验尚浅,还不能真正保护专利产品和技术,这些都还需要我们积累更多的经验,也需要政府予以大力的支持和帮助,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