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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凑的哪家热闹?
http://www.jxnews.com.cn   2007-11-09 10:37   编辑: 骆寒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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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旭

  “周正龙骗了我,所以我要告他!”昨日上午9时30分,曾起诉过铁道部、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山西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郝劲松认为,陕西“拍虎英雄”周正龙拍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有假,伤害了他的感情,因此要求周正龙向他道歉,就伪造华南虎照片的前因后果及过程做出书面解释,并赔偿1元人民币。目前法院还没决定是否立案。(据11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出的华南虎照片之后,围绕着照片中华南虎的真假、陕西是否有华南虎等问题,见仁见智,各种看法都有,“华南虎照片事件”可以说争论得非常热烈。作为一般的争论,人们阐述各自的看法,应该说是一种好现象,也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这一争论当中,又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来。山西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冷不丁站出来要和周正龙打官司了,其理由是:周正龙拍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有假,伤害了他的感情,要求周正龙向他道歉,并赔偿1元人民币。

  看了郝律师的这一打着公益诉讼旗号的告状,让人真有一种恶心的感觉。一个华南虎照片的事件,周正龙仅仅是当事者之一,这里面有陕西省林业厅的对外公布,有各地媒体马不停蹄的宣传。让我看,在某种意义上,这一事件已经被媒体炒作成了娱乐事件了。如果说,我们每一个对此抱着负责精神的人出面来澄清这个照片的真伪,还是有道理也有理由的。尽管你自己再喜爱华南虎,别人即使拍摄的假照片能伤害你多少感情?你有什么理由去打这个“公益”官司呢?即使去打这场官司,郝律师那一元钱的感情也显得太不值价了。你是律师你懂法,你的感情就受到伤害了,其他人的感情伤害了没有?如果全国众多的律师甚至是公民都出面去告周正龙的话,他能吃得消吗?

  要我看,郝律师的这场官司是“醉翁之意不在‘告’”,而是在于“炒”,纯粹是一种无聊的胡闹,不过是打着诚信的幌子、借助公益诉讼的牌子,无非是想利用已经被媒体炒热了的“华南虎照片事件”,在此搭个顺车,好为自己增加一些知名度,使曾经和中国铁路、国税总局、北京地铁等陆续打了多起公益性质的官司、且屡打屡输的他的知名度再度提高一些。可以说,郝劲松打其它公益官司对于公众来说,确实还有益处的话,那么,他现在出面来打这个“华南虎照片”官司,我认为纯粹是一种炒作,是一种借光行为。本人奉劝郝律师还是少费这个神为好,要我看,这个官司的结局很可能还是孔夫子搬家——离不开书(输),不过是瞎子点灯白费蜡而已。

来源:( 大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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