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平
近日,关于12岁小姑娘肖丹(音)的报道登陆了包括新浪、腾迅等网站以及《华西都市报》、《南方都市报》等诸多平面媒体,并引发了网上众多的同情。网上搜索“最美女环卫工”,显示找到相关网页20,900篇。
在网友的一片同情声中,我们看到了不少温暖和希望,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和谐的美”:
第一是环卫工这个称呼。众所周知,从事一个工作一个岗位,需要一定的能力和条件,按照中国的法律,12岁的年龄还属于未成年人,她有没有做这个工作的能力?她做这个“工作”是不是合乎法律法规的?劳动部门有没有给她下发工资或者劳务收入?如果都不是,那么这个称呼应该不能戴在她的头上。作为半民事行为能力者,她替母扫街,可能是出于维护亲情、维持生计的考虑而做出的无奈之举,姑且不说她对不对,也姑且不提这个岗位是不是个受歧视的岗位,至少以她面前的能力是不可能预料到这个称呼今后可能会带给她什么影响。所以,从对她的纯粹的关怀考虑,或者从还原事实本身来看,善良的人们还是不要再提“环卫工”这个称呼。
第二,对于一个12岁的女孩,公布了太多个人的隐私,包括照片、年龄、住址、姓名等信息,虽然是新闻为了对事实负责,但是于理于法来说,我们都没有太多的权力来做这些。《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这么多年了,我们对弱势群体的尊重还是很欠缺的、随意的,一不小心就会抖掉别人最起码的尊严,就会剥开别人的“衣服”让人示众。
第三,我们是否太过残忍?其母(实为其姨)也说过,小的时候要她多吃点苦。这虽然没错,但我们有权力让她放弃自己休息和学习的权利吗?早晨4、5点钟,即使是大人,这个时候大多都还在甜蜜梦乡,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子,正处于长身体的关键阶段,没有充足的睡眠,会否产生很多影响健康和身体发育的其他后果?虽然说穷一些、苦一些、让孩子吃点苦有好处,但是,如果因此而耽误了今后的发展,是不是会贻误终身、追悔莫及呢?谁给了她这样的权力?这是不是对孩子的一种不负责任?做父母的,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一定不能短视。
第四,对于某些美德,我们只是盲目的追捧者,或者只是个热闹的看客。红街绿树衬托下,小姑娘扛着比自己高很多的扫帚,吃力地扫着树叶、垃圾,图片很美。特别是从不夹杂其他想法单纯欣赏图片的角度来看,拍摄的效果很好,造成了一定的视觉冲击力,也符合了“把美的东西展示给人看”的性质,难道就因此而被评为“最美环卫工”吗?难道就因为替病中的母亲扫地,就是心灵美就要来大捧特捧吗?虽然现在的时代遗失了不少的好传统,但是也不能不加分析地就拿过来一通赞扬,因为,这会导致很多视听上的混乱,甚至会教错孩子。
第五,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不少视而不见或者熟视无睹的的相关部门,要么是失职,要么该做些什么了。在工业化和社会转型的时期,对于弱势群体的日常的关注确实是太少了,这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当然,仅仅反思还很不够,因为,作为相关部门,他们做出的任何一个哪怕是很小的举措,都会给人们带来并不一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