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旭初
近日沈阳一位富商结婚,动用38辆悍马迎亲,还邀请了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主持婚礼。记者了解到,毕福剑这次主持婚礼的劳务费高达20万元。对毕福剑主持婚礼一事,央视居然以“证据不足”打起马虎眼。(11月27日现代快报)
最新公布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第十八条明确标明,“不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不从事未经本单位批准的节目主持、录音、录像、配音及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毕福剑为富商主持婚礼,拿下20万元劳务费,难道不是“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吗?
然而央视却说“证据不足”。央视这么说,其实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有知名经纪人透露,目前央视当红主持人主持婚礼(坊间戏称“走婚”)的报价,在15万元到20万元之间。而用业内人士的话讲,比之于做商品代言、参加商业演出,主持婚礼已成了央视主持人无风险赚钱的捷径。主持人主持婚礼有了市场行情,成了公开的秘密,唯独央视却说“证据不足”,也不知央视是被蒙在鼓里还是眼开眼闭?
主持人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而作为责、权、利的对等,个人的自由度也必须相应缩小。普通人可以做的一些事,公众人物也许就不能做。因为当主持人作为社会的形象性代表出现时,其言行举止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演变为社会价值标准的象征。回过头来看富商豪华婚礼所张扬的价值取向,看毕福剑为这个豪华婚礼当主持一事,孰是孰非,不言而喻。
同样是主持人,在国外如果行为不端,曝出丑闻,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那是要丢掉饭碗的。这是一个“国际惯例”。之所以会丢掉饭碗,是因为作为公众人物而行为不端,决不只是损害了自身形象,而且也对其所在的机构造成了无形但可能是严重的负面影响。机构不愿为此“买单”,给自己脸上抹黑,因此对出轨越位的公众人物,常常是“忍痛割害”。可惜的是在我们这,“国际惯例”却往往成了例外。比如央视的主持主持婚礼赚钱已是人人皆知,偏偏央视不知——既然不知,你又怎么指望它拿出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