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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勾当也“全凭领导说了算”?
http://www.jxnews.com.cn   2007-12-03 09:22   编辑: 骆寒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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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张,是我国一大现实国情。正因如此,国家严禁在城市以各种名目非法占用、转让土地,对农村地区更提出严守18亿亩耕地的原则红线。可正所谓“物以稀为贵”,某些地方政府与领导干部却打起“土地生财”的主意。

  最近,山西省寿阳县群众反映,该县招商引资来的一家企业,不仅非法占用100多亩农田,而且低价取得了564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寿阳县领导不但出席非法占地建筑的剪彩仪式;在得知该企业擅自阻断铁路专用线后,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煤炭铁路运输中断20多天……

  堂堂县政府,何以为企业非法占地、低价收购国有土地大开方便之门?据知情者介绍,都是为了修复该县的古迹朝阳阁,建设朝阳广场。招商引资、带动旅游、提升形象、搞活经济,是寿阳县的“如意算盘”。事实上,恰恰是这种对招商引资的“至上情节”,对GDP指标的极度崇拜,对政绩考核的功利片面,使一些地方政府频频无原则地向“外商”让步,甚至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各种“超国民待遇”。有了地方政府的“保驾护航”,某些企业乱占土地还不算,侵犯职工权益、违法排污等“劣行”更是有恃无恐!

  有人拿国家土地作交易,也有人借机中饱私囊。江西省余干县一块国有拆迁土地,“巧妙”地被该县政协主席、以未出生的孙子名义占取。不仅如此,实际1100平方米的面积,转让合同只写800多平方米;市场价最少值200万元,县政协主席只掏了33万元……

  名义上,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可在某些领导看来,“县官不如现管”,地方规划、项目审批、土地出让规模,还不是自己说了算?面对一块不起眼的土地,动辄就能拍卖出几千万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理下,个别领导难抑权力寻租冲动――与开发商共谋,以“公共利益”为由强制拆迁;与地产商“合作”,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不顾楼市宏观调控,对“囤地”行径睁一眼闭一眼,悄然换得“内部购买价”、“干部公寓楼”、“出国进修”、“亲属干股”等等投桃报李。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规章与制度都有赖于执行者的落实。倘若监管不力,制约不足,难免有人“监守自盗”!

  正如“鱼儿离不开水”,人们的吃、住、行也处处需要“根”。严格管理土地承租、使用、出让行为,不仅是为了满足眼前的公共需求,也是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公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政府必须扭转狭隘功利的政绩观,“又好又快地发展”绝对不允许“杀鸡取卵”。“超国民待遇”损害社会公平竞争力,更会令地方政府威信扫地。以权力为仰仗,以国有土地为“筹码”,换取一己私利者,已然丧失公仆操守与党性原则。侥幸心理,上行下效,潜在危害绝不容低估。十七大报告指出,“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制度反腐、机制管权、阳光行政,是政府改革的应有之义。独立监督、高素质执法、严惩腐败,才能铸就更为坚实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合理利用土地,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根。(蒋萌)

来源:(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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