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尹
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摘自十七大工作报告
和谐社会是十六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新理念,一经提出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共鸣,不仅低收入困难群众欢迎,富有的老板阶层也欢迎。各阶层没有争议地接受和谐社会,这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现象。党的十七大又再一次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这说明,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社会既顺应了民意,也符合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趋势。
但不知注意到没有,在全社会看好社会和谐的时候,却忽略了这样一个和谐因素,那就是官民的和谐,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共同心愿。如果稍加注意,就可以看到,官民之间的隔阂,官民之间的对立,官民之间的差距,在社会生活中还客观地相当普遍地存在着。在“官本位”、“官至上”的基础还根深蒂固的时候,这个不和谐因素不解决,就难已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
毛泽东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主张,历届中央领导集体更是把代表人民的利益作为执政兴国的头等大事,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三个代表”,无不渗透着实现官民和谐的政治理念。可是,曾几何时,不少党员干部和行政官员的所作所为,不仅让党寒心,更让人民群众寒心。
在一部分官员中,“公仆”与“父母官”的位置被错位,讲的是级别,想的是权力,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驱使着自己的言行,把给人民群众办事当作管与被管的关系,高高在上,以我为尊。结果呢,让群众敬而远之或避而远之。等级、身份拉开了官民之间的距离,官民之间又怎能谈得上融洽与和谐。加上鱼肉百姓的贪官“前腐后继”,一颗耗子尿坏了一锅汤,让人民群众又怎能不对官员另眼相看,只有痛心警惕的份,哪有信任和谐的缘。
要做到官民和谐,从关系上来讲,就是转换角色意识,那就是弃“官”做“仆”。做共产党的官就是做“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上,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贵低贱之别,更没有“万般皆下品唯有做官高”之说。对于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的官,老百姓就拥戴他爱戴他,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老百姓也会宽容他呵护他。如此关系,就是官民的和谐关系。
从感情的角度来讲,就是把人民群众当作亲人来对待。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看望困难群众时说了这样一句动人心弦的话:“我们就是你的亲人。”也就是说,党的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把群众当作亲人来看待。能亲民爱民的官,能知冷知暧的官,能重民生疾苦的官,能把老百姓大小事时时刻刻放在心上的官,即使你级别再高,官再大,和老百姓的距离也会更近,感情也会更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这样的关系和感情,官民能不和谐吗?
当然,要做到官民和谐,除了上面讲到的两点,还需要完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加大防腐反腐力度,从根本上把品质败坏素质低下的官员拒之门外,提高人民群众对各级官员的信任度。那么,官民和谐就有了良好的基础保证。
官民和谐了,如鱼得水,有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再大的困难,再多的障碍,党的政策会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十七大描绘的美好蓝图就会尽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增加巨大动力,社会和谐就会有了良好的基础。
一句话,社会和谐当以官民和谐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