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昨天是山西省洪洞县新窑煤矿特大矿难后的第3天,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核定共有105人遇难,另有18人受伤脱险。每位遇难矿工家属将可得到补偿和各类费用共21.5万元。早报记者从权威机构获悉,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日前介入调查,对矿难背后是否存在官员违纪违法、侵权渎职犯罪进行调查了解。(12月9日《东方早报》)
新窑煤矿发生特大矿难,不仅惊动了当地各级政府部门,而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赶赴现场坐阵指挥。如今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一次介入,可见此矿难不是一般的事故灾难,背后隐藏着深问题。
首先,国家对矿山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严格的规定,有关监管部门应随时对矿山进行严格督促检查,根据矿山的安全状况,每年审核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窑煤矿严重违法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的9号煤层通风混乱,以掘代采,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而且通过打临时密闭长期逃避监管,这种违规采煤不是一天两天,有关监管部门能视而不见?这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怎么核发的?
其次,根据国家安监部《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煤矿矿长和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事故发生后,矿方盲目组织抢救,延误5个多小时后才上报,贻误了抢救时机,扩大了事故伤亡。矿方面对安全应急,如此的业务生疏,能说考核合格,监管部门能发给合格证吗?
再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规定,“严禁采矿权人以承包等方式将采矿权转给他人开采”据介绍,新窑煤矿由王宏亮承包后,又被转包给几个河北人进行“包量承包”,洪洞当地一位司机告诉记者,“许多煤矿背后真正的老板谁都不知道”。经过当事人转包给一些不经过专门培训的社会人员承包,可想而知,带来的后果多严重,这一情况难道当地主管部门一点也不清楚。
综上所述,新窑煤矿特大矿难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却在上面。这与一些官员监管部门只监督不管理,只尽职不尽责的官僚主义有关,与那种重收费、轻服务的部门利益有关。同时也不能不怀疑里面隐含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黑幕。据一位监察部的官员说:现在相当数量的煤矿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存在着腐败问题。这些腐败问题隐藏于煤矿审批、颁证到生产、销售各个环节,表现形式多样。山西省的纪委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山西省11个市共上报有922人入股煤矿,入股金额为9257.74万元。照此算来,平均每个市有80余人,平均每人有10余万元的投资。这数字虽然有很大的隐瞒水份,但是也可说是触目惊心。
中纪委介入调查,可见此事并非纯属的责任事故,我们期待着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揪出背后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