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方观点:艳星代言花木兰,恶俗炒作 |
| 当艳星、花木兰这两个反差悬殊的关键词被捆绑在一起时,舆论反弹之激烈是可想而知的。也许,这正是活动主办方所需要的,一下子吸引住公众眼球,让“木兰之乡”广为人知,花钱不多效果却火爆,多好啊!所以,再争论彭丹有没有代言的资格,已没多大意义,吵得越凶,就越偏离这个正题——主办方为什么用一个争议性很大的艳星代言花木兰?在这里,有两个概念不能混淆——“艳星彭丹”与“真实彭丹”的区别。生活中的彭丹是传统含蓄的还是新潮大胆的,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彭丹出演不少三级电影,由此在公众面前打造出性感、香艳的形象,这个形象已经定型,一说到彭丹,人们就联想起“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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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观点:彭丹代言"木兰文化爱心大使"何足为怪 |
| 在我以为,不免少见多怪了。当年香港老牌艳星邵音音携《官人我要》(杨群导演版)赴法国参加戛纳影展,尚且被封“中国娃娃”呢!无论风月片,还是其他类型片,演好角色,是作为一个演员的本分——职业要求,艺术要求,无可厚非。即便在不无“道德洁癖”、惯于以“有色眼镜”视人者,也无妨思忖一下:古人尚且有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呢!何况正如报道所称:“身为全国青联常委,彭丹从香港回到内地的8年来,一直接拍主旋律影视剧,还曾被称为‘红色艺人'”,彭丹也自谓:“拍了那么多的主旋律,坚定不移地为中国文化做宣传,为什么没有人去关注呢?”,——“艳星”经历,早已是前尘往事!……[ 全文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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