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
近日,福建省安溪县地税部门吃霸王餐征小姐税吓跑外商的消息经《市场报》披露后,在全国引起了激烈的反响。人们纷纷对安溪地税局的霸王作法予以批评,从法律、社会等多角度指出安溪地税部门的无理。相信安溪事件在各方的关注下一定会取得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因此笔者在此不想再就此事绕舌,而是想就“小姐税”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安溪地税局征收的若干税种中,有一项称为“小姐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小姐税”。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需按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的比率来“核定”小姐人数,然后按照每人每月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安溪的明园大酒店就被地税局核定出18名小姐,并以此缴纳八万多元的小姐税。而明园大酒店认为中国大陆并不允许小姐服务,所以拒缴此税。
在此,笔者不得不佩服安溪地税局“生税有方”。我们姑且不去论明园大酒店到底有没有小姐,而小姐在国内的存在却是量个不容质疑的事实。她们广泛分布在酒店、宾馆、洗头房、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虽然其身份并不合法,所做也是法律严禁的行为,但却能屡屡逃过相关部门的检查,成为娱乐业中不可或缺的因子。她们不仅是娱乐“繁荣娼盛”的一个巨大的主要的推动力,同时也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的一个不安定的因素。
对于卖淫嫖娼现象,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但同时,卖淫嫖娼现象又是一种事实存在的现象。这是极其矛盾的一种现象。而且这种矛盾近些年来已经相当突出,引发一系列的争议。有些地方针对暗娼业是性病甚至爱滋病高发区的现实,采取种种措施进行教育和预防,象举办讲座啦、免费发避孕套啦等,却被不少人指人对卖淫嫖娼现象的默认。与此同时,对是否允许卖淫合法化也存在许多争议。虽然仍无定论,但这种现象却是令人深思的。
而安溪地税局征收“小姐税”,无论其合适与否,都揭开了我国暗娼业的伤疤,将这一社会问题由后台赤裸裸地推到了前台。或许,由于我国禁止暗娼业,所以征收小姐税与法无据,但如何解决暗娼业存在这一现实却是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从法律的角度讲,要么取消,要么使其合法,绝不能遮遮掩掩,绝不能再回避这种矛盾了。因为这样做就使法律成了牛皮筋,有了不应有的真空地带。其带来的负面作用是巨大的。
因此,期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引起高度重视,使这种现象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