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排行榜
请政府给“方馒头”留条活路吧!
媒体的王小二现象
为何工薪阶层总是纳税的主力军
对2008年铁路春运的几点希望
高校再扩招,学生还怎么就业?
贵族化的骑士警花摆给谁看?
可以“强迫”乘客为老人让座吗?
国美敢垄断,未必敢涨价
漫游费问题应借听证会彻底搞明白
为何不再沉默的百姓越来越多?
每日推荐
-“亲情聊天室”聊得好!
-“物价关注度最高”传递三大信号
-凭什么让电网公司坐享其成?
-撬开的漫游费铁嘴能吐出多少暴利
赣鄱时评
-解放思想无止境
-赣鄱时评:扬善崇德促和谐
-影视剧呼唤文化责任的回归
-限制外地人购房就能降低房价?
天天时评·时政
-举行了“皇宫”婚礼就能生龙子龙孙?
-非法超限车是交通部门的金库
-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重建园明圆
-外来人员改个称呼就有礼了?
天天时评·文娱
-“领导不可冒犯”的时代正在过去
-国家大剧院卖站票,好!
-高校再扩招,学生还怎么就业?
-不"忽悠"了,赵本山还能火多久?
天天时评·体育
-重赏之下别忘“足球是圆的”
-足协重奖能拯救中国足球?
-学习刘翔把奥运比赛当游戏
-中国足球,“反清不复明”?
您当前的位置 :大江网首页 > 大江时评 > 媒体热评 正文
“国标馒头”别成聋子耳朵
http://www.jxnews.com.cn   2008-01-04 11:15   编辑: 骆寒蕾
【字体:    】 【进入论坛】   我来说两句

  贾如军

  知道啥叫馒头不?你还真别笑,现在你还真就不一定认识真正的馒头,因为馒头有国家标准了,你得对照它才能知道啥叫馒头……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该准则对馒头在感官方面要求馒头形态完整和美观,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1月3日《华商晨报》)

  在中国不管南方人还是北方人,没吃过馒头的恐怕不多。尤其是北方人,把馒头等面食当作主食,假如谁要问他们什么是馒头,准被人笑为神经病。然而当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馒头国家标准后,有些地方的“馒头”就不叫馒头了。因为这个国家标准中规定馒头的形状应该圆形或者椭圆形,所以假如你所在的那个地方习惯把馒头做成长方形或者三角形,那么也许你吃的压根就不是馒头,或者说你吃了一辈子的“疑似馒头”。

  针对目前一些不良商贩制作馒头时,常常于面粉中加入发粉和漂白剂等有毒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包括一定体积馒头中的面粉、水分含量,以及合格发酵剂含量的强制标准和检测指标等,应该很有必要。因为馒头等食品卫生牵涉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理应受到国家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测。如果本着这个目的去制定国标馒头,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要举双手赞成的。

  可是,“国标馒头”消息一出,为何在网上引起一片讥笑和喝倒彩的声音呢?国标馒头招致不屑的原因之一,是标准中对馒头形状的规定,这个将馒头形状规定为圆形或者椭圆形的做法,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

  笔者以为,更重要的原因是,由河南省一家企业牵头起草的这个馒头国家标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正如牵头起草馒头国标的河南那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所说,馒头的国家标准出台后,大的正规公司产品将更多地占领市场,而一些小作坊的生存空间将会被压缩。这位负责人还说:“可能以后大家吃到的速冻馒头比较多,而现蒸的馒头则会一点点减少。”呜呼,原来制定馒头国家标准含有和小作坊竞争这么一个目的。难怪沈阳某食品生产企业负责技术的负责人也认为,此次馒头实施国家标准,对于大企业来说是利好,“可能会为我们开拓更大的市场。”

  然而馒头来自民间,来自老百姓的创造,而不是什么大企业和寡头们的独门产品。小作坊制作的馒头不管什么形状只要守法合格,老百姓又喜欢食用,就没有理由以所谓的国家标准去挤压他们的生存空间。政府部门出台的馒头国家标准由一个企业牵头制定,本身就有失公平,也给人以“瓜田李下”之嫌。

  正因为此,笔者对国标馒头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并不乐观。但这里姑且揣测未来馒头市场上,可能出现的一幕幕荒诞剧——国标馒头与“地方馒头”各不相让,各种形状的馒头依然充斥市场;或者国家质检人员拿着卡尺,沿街对小商贩所卖馒头的形状进行检测,于是天下馒头形状终成一统;或者虽然馒头的形状被迫“国标”了,但对馒头质量的监督依然乏力,最终使耗费人力物力的“馒头国标”本末倒置,成了聋子耳朵——摆设!

来源:( 大江网 )
我也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相关文章:..............................................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