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品三国》被诉错别字超标一案,昨天在渝中区法院数字法庭开审。市民况力彬购买了《品三国》,阅读后发现书中的错漏不少。为此,他起诉易中天和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索赔购书款、勘误费、误工费2050元。昨天开庭时,况力彬将错漏字增加到17处,34个错漏,并认为属于知识性错误。易中天的律师认为原告参照的《三国志》有多种版本和不同流派,所以无法认定涉案文字就是错字;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下称出版社)也认为他们的图书是合格产品。庭审进行了近6个小时,局势还不明朗。(据2月26日《重庆晚报》报道)
作为这一案件的原被告来说,一方是一个普通的市民,一方是学术超男易中天,一方是读者,一方是作者。最终案件谁胜谁负,目前还没有定论,旁观者也不可能断定胜负。但是,无论谁输谁赢。作为读者的我,觉得此案还是颇有价值的,一个普通的读者,能把学术超男易中天推上被告度,即使最终的结果,他输了官司,这一特殊的案件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无论对于作者与读者之间、还是对于读书出版工作来说,都是一次有益的法律实践。
作为红透全国的《品三国》一书,其销量可以说是创下了记录,仅去年4月份网上显示的数字,销量已达500万册。其在读者当中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同样,《品三国》从易中天在“百家讲坛”的演讲,到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这之后,本身就见仁见智,争议颇大。有不少读者认为其漏洞百出。还有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书中有不少的硬伤。如江西某高校教授田聿在博客文章中指出,易中天的《汉代风云人物:韩信》系列讲座“硬伤”47处,涉及史实错误、古汉语语法错误,甚至读音错误。在罗列的过程中,田教授不时对易中天治学不严、讲学态度不端正提出质疑。指责其错将文学作品、野史等同正史加以考证,对正史史料又非常不熟悉,经常犯“低级错误”。如果这次重庆市民况力彬指出的这34个错漏也是事实的话。一部书有这么多的错讹之处,还是值得引以为戒的啊!
无论况力彬的官司胜负如何?他这种敢向学术超男易中天叫板的精神确实是可贵的。上海文艺出版社认为他是在炒作。我看非也。应该说这是对出版物质量的一种高度负责。现在一些出版这出版的图书,单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图书的质量,尤其是书的内容,确实是漏洞百出,错讹不少。作为精神产品的图书,不像其它产品,危害的仅仅是个别人,如此销量惊人的著作,它的错讹危害的的数以百万而计的读者。甚至于从购买者手中转手借阅的读者也是会受害的。再如果有人在学术研究方面加以借鉴和引用的话,危害不是更大了么!
还应该看到,读者把作者告上法庭,这对作者本人和出版社来说,也是一个警示。不单是易中天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应该正确看待此案。我想,更多的作者和出版社都应该以此引以为戒。在著书立说的时候、在图书出版当中,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宜,不可草率从事。书籍毕竟不像报刊杂志,读者读后可以随手扔掉。大多数读者对自己购买的书籍看后都喜欢收藏,作为精神财富妥善保管,如果一部问题百出的作品,收藏的时间愈长,可能受危害的读者就更多。因此,作者和编者应该有所警示。认真对待,尽量减少作品的错讹之处,给读者输送质量较高的精神食粮。从这种意义上讲,你以不负责任的精神对待读者,出版一些粗制滥造的精神商品,读者告你一下又有何妨?!(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