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4月13日,《财经》杂志披露了宗庆后偷逃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的消息。随后,杭州市地方税务总局稽查一局证实,正在“与国家税务总局磋商对已查实偷税金额的定性问题”。现在,对于这位娃哈哈掌门人来说,涉嫌偷税罪才是他最大的烦恼。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培鸿说,如果宗庆后被起诉,他将面临3至7年的有期徒刑。还有专家认为,宗庆后尚未缴纳的税款只有数百万元,与应纳税额近3亿元相比,不足10%,达不到《刑法》中构成偷税罪的条件。(据4月21日《法制周报》报道)
除过张培鸿律师外,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严锡忠律师也认为,宗庆后目前尚未缴纳的税款只有数百万元,与应纳税额近3亿元相比,不足10%。中央财经大学税收与财务管理系主任、国内著名财税专家蔡昌认为,对于宗庆后在税务调查开始之后、立案前夕补缴的2亿多元税款,只要税务收缴入库,就要按照已缴纳税款对待,不作为其界定偷税罪的基数。这也体现出中国历来传承的“坦白从宽”的法制思想和治税方略。诚然,宗庆后作为“振兴民族工业的企业家”的一个重要人物,他对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归贡献,违法归违法,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今,他身陷“偷税门”事件后,对他到底应不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我觉得,这会有司法机关的判决,我们的一些法律专家完全没有必要先入为主、鼓唇弄舌地在此下结论为其去开脱罪责。
现在,在企业内部、尤其是一些效益较好、影响较大的企业内部,偷税漏税是一个潜规律,这里面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经营企业的人都是很精明的,没有傻瓜,他们会从各个方面,包括税收、征地、政策等方面都去钻空子,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当然,这里面还有税收部门内部官员的利益均沾和政府主管官员的网开一面,从中得到应有的好处等见不得人的勾当在内。可以不客气地说,小到乡镇、县级的一些企业,大到在国内有影响的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有企业集体或者董事长、经理个人偷税漏税的现象存在。而娃哈哈的掌门人宗庆后正因为“鹤蚌相争”才使其偷税现象浮出水面。如果没有他们和法国达能集团的矛盾纠纷,很可能他的偷税问题还捂得严严的。如果媒体披露的宗庆后偷逃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的消息属实,因为要立案他才急了,于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补缴了2亿多元的税款,使应缴而未缴的税款只剩下数百万元。这事实上已经构成发偷税现象。至于如何对其定性。我想,税务部门及司法机关会对此事作出较为合理合法的处理或判决的。
一些法律专家、律师等人为什么要急着为宗庆后开脱罪责,在媒体上充当说客呢?真让人感到有点乏味。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法律知识渊博,被平民百姓知道的多,还是暗中接受了宗庆后的好处在此为他开脱呢?那么多的企业家在时不时偷漏税,给国家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律师们、专家们为什么不去研究一下对策而是替有钱人说好话呢?假如偷逃如此巨额税款的是位农民工的话,这些专家们会挺身为他们说话呢?像宗庆后这样如此巨额的偷逃税案件,我想作为专家们即使说话也应该慎重考虑,不能信口开河,轻而易举地就说他无罪。无罪即有功,即使数百万元的税款也不是小数目啊!即使一分钱的税款,真正属于国家的也应该收回来。谁要是犯偷税罪,追究一下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