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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部门每年应公开报告财务
http://www.jxnews.com.cn   2008-04-24 10:13   编辑: 沈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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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侵吞44万元养老金的赵刚有期徒刑10年。据披露,这是京城首起社保贪污案。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赵刚利用监管漏洞,编造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籍公民的虚假理由,侵吞老百姓的养老金。

  应当说,赵刚的10年刑期,罪有应得。44万元换来10年刑期,与上海社保基金案中一些人的惊天数额与十几年的刑期相比,不可谓不重了。倘若与广州许霆柜员机取款17万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相比,又不能算是很重,甚至可谓轻判。许霆只是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中出现的问题,而陈良宇、赵刚等大小社保基金案,则完全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巧取豪夺老百姓的保命钱,无论是作案手段、犯罪性质与资金来源,他们与许霆都不可同日而语。以此观之,不仅是社保基金监管存在很多漏洞,在有关法律方面也有值得检讨的问题。

  亡羊补牢,今日之策,惟有在加强监管和公平执法上多下力气,或可减少一些漏洞。不单是社保基金,现在很多政府部门都收费,除了税收之外,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等,还有存放档案、房屋修缮基金等每年都大量收费。有的部门定期与个人核对一下,但也从未向社会公开报告过。有的既不与个人对账,又从不向社会公告,公众无从知道这些部门到底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管理费用是多少,总之是彻底的不阳光,彻底的不透明。比如说,这些年人才交流收了多少存档费,一个档案一年几百元,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收的可能已经是天文数字,这些钱都进入国库了吗?估计未必。如果是“小金库”,究竟是多大的“小金库”了?恕我直言,这个被审计遗忘的“小金库”,有着大大的风险。再比如说,我这么多年还未失业,可我月月交失业金,我也不知道一共交了多少失业金,更不知道失业金交到什么部门的什么账目上去了,更不知道全国一共收了多少、全市一共收了多少,如何管理、使用同是一无所知。

  每年政府工作报告或财政报告,从上到下,大都只报告财政收入、财政预算,大的方面有了,具体到政府各部门所收费用及其管理情况,基本上缺乏报告。建议从今年起,基层从街道办事处起,每年一月,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络或报纸等媒体,公布自己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白皮书,或者是什么皮儿书,只要不是黑皮书就行。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部门,凡是从社会收费的部门,都要向公众报告,公开收支及其管理情况。

  监督不能只是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监督自己的结果,终究难免监守自盗。自我监督是一种自律行为,而人民的监督、舆论的监督、法律的监督则是他律的。离开了他律,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有可能失去自律的动因。一个花纳税人税收的部门,或是代收各种金、各种费的部门,每年要向公众报告,应当不是强人所难,而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部门都不能只有收费的权利,而不履行向公众报告接受人民监督的责任和义务。(苏文洋)

来源:( 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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