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于吴天喜案的报道出街后,不仅引发了读者的热评,也在网上引起强烈讨论。不少网友发问:“吴天喜在数年时间里伤害了这么多女学生,为什么没被发现?家长、学校为何没报案?”近日,记者通过相关途径,查询公安机关当时问讯笔录。笔录显示:在吴天喜被捕的半年前,已有受害者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且供出了吴天喜的名字。(4月27日《广州日报》)
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吴天喜为何能为非作歹多年,致使20多名少女受害,弄得周边学生、教职工和家长人心惶惶?笔者认为,这个问题要分两个阶段来论述。
2005年春至2006年9月15日为第一阶段。在这段时日里,吴天喜的无耻违行为处于隐密阶段,有关部门对吴天喜的违法行不知情。此时,我们只能抱怨吴天喜色胆包天;只能怪受害当事人“面子”观念太强、法治观念太淡薄,受害了不敢报案,采取忍受和转学等办法逃避恶魔,助长了吴天喜的疯狂违法行为;只能埋怨有关部门的失聪,没有及时发现吴天喜的可耻行径,把吴天喜绳之以法;别无他法。
但是,自2006年9月15日以后,即1991年出生的小丽被强奸后,其父亲随即报案时,则另当别论。因为,当时,公安机关逮捕了参与胁迫的张玉、贺洁、李风三人。三人交代直指当地“名人”吴天喜。此时,有关部门应该依法对吴天喜采取行动,一来防止吴天喜逍遥法外,二来防止吴天喜继续为害她人。可令人疑惑的是,在贺洁供出吴天喜后,吴天喜并没受到任何影响,而是继续作案,致使更多的无辜少女相继受害。笔者认为,受害人报案后还继续出现吴天喜摧残少女的情形,这是一个比吴天喜为非作歹还要令人心痛的话题。显然,这是在纵容吴天喜的违法行为。纵容的背后,一方面说明知情的执法人员缺少起码的道德良知,另一方面说明执法者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发生了的严重失职渎职。
一个担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职责的执法部门,长期对境内的违法行为和现象不闻不问,甚至熟视无睹,这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是对法治的亵渎,是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执法者如此麻木不仁,公民还有什么安全感可言?我们要这样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干什么?!
温家宝总理说过,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台上。因此,要从严查处镇平县这种“不把人民放在心上”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把他们从台上掀下来!要让他们知道,不依法履行职责是不配担当执法工作的。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才能杜绝“不把人民放在心上”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和现象发生,才能促使执法者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才有公平正义可言。(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