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清扫街道,清理卫生死角,这些环卫工人做的事情,如今成了政府机关干部们要做的事情。昨日下午,成都市成华大道上出现了一批特别的志愿者:成华区区长戴浚率领500多名机关干部,挥舞着扫帚、铁铲等工具,顶着烈日清扫街道,当了一盘“环卫工人”。(据5月6日《华西都市报》报道)
作为媒体,刊发这则新闻的目的无非就是觉得区长出面扫街,这样的事有新闻价值,这样的事值得提倡。但是,我觉得,应该为在区长带领下的这种出动500多名机关干部的浩浩荡荡的扫街队伍及其这种打着“志愿者”旗号的政绩秀泼点冷水才对。这样的事实在不宜提倡,且有百弊而无一利。
组织干部扫大街之类的事,实在够不上新闻,不知记者的眼光在哪里?是因为区长出面了就有新闻价值了?还是因为让干部们不干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去干这种没有实际效益的事呢?说实在话,我们这里每年都多次组织干部扫街,且已经成为一种公害。干部们为此怨声载道。我们干任何工作,是要讲求实效的,不是搞形式。干部扫大街,本身就有给人看的目的在内。特点是领导干部,不管是扫大街、或者是植树和其他各类活动,他们的干实际上是摆摆样子,让记者们抢个镜头之后就不干了,而真正要干下去的是其他一般干部。这些活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一种形式主义的劳动,越倡导越发扬越会劳民伤财,损失大于成效。
干部扫大街,真正出力的是少数,跟上转的是多数。这类劳动,需要停止上班,群众要办事,干部却扫街去了,群众的事情办不了,一些干部手头需要处理的事也处理不了,两头受损,却去干与自己没有关系的扫街活;干部扫大街,对干部来说是不务正业,也助长了其他应该干的人的懒惰心理,如环卫工人和一些迎街门店的人员。本来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大街上有环卫工人负责,门店前都实行“三包”,“各人自扫门前雪”。其结果,干部一打扫,该扫的人却不扫。在我们这里,就发生过门店前的店员谩骂干部没有把他店门前扫干净的事,还有的环卫工人,干部们把她分管的地段扫净后,借她的垃圾车用都不给等怪现象。
更为严重的事。干部扫街的背后,也有不少“新闻”,穷单位的干部出力劳动,真正成了“志愿者”。一些有钱单位、一些有权单位的干部扫街之前和之后,要去饭店就餐吃饭,会花掉不少的钱。还借扫街的名义给干部发放一定量的资金补贴。这样,以“扫街”的名义也给干部们合理合法地谋取了福利。扫街的次数越多,支出的钱也就越多。为什么要搞这些活动呢?这些事不知道记者们知道与否?
我认为,社会有分工,干部就是干部,让他们干好自己的份内事就行了。作为决策者,千万别为了自己搞些一形式主义的“政绩秀”,而组织那么庞大的队伍去扫街,实在不划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