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4月13日,市民王先生在自家小区门口问了围观的市民一句“发生什么事了?”便被20多个城管执法人员暴打一顿。5月28日,张家口市帝达广场附近再发城管打人事件,一女商贩因与城管发生争执,女商贩及其赶来的丈夫被十几名城管殴打近十分钟,两人身上多处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直到6月12日,受伤的夫妻还在医院进行治疗,而当地城管、公安部门称此事一直在调查之中。(据6月15日《燕赵都市报》报道)
城管打人,几乎成了媒体上让人目不暇接的新闻了。这样的丑事可以说经常发生。而挨打的平民百姓们又几乎是有气没处出,有冤无处伸。本来属于执法的城管们,却执法违法,且逍遥法外。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就发生多起城管打人的事件。他们打小摊贩、打普通群众,连新闻记者也打。可以说是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这不,仅河北张家口市两月内就发生了两起城管打人的恶性事件。这样下去,人们提及城管时会谈虎色变啊!
作为管理城市的执法人员,同样也是普通公民,也属于国家的公务人员,执法不代表拳头,执法也不代表为所欲为,自己先得模范守法,然后再公正执法。不是把小商小贩和其他公民看成任自己宰割的羔羊,爱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城管打人,侵犯的是受害群众的人权,损害的是自己的声誉,影响的是政府的形象。因为城管代表政府去执法的。因而,每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听到城管打人的丑闻时,真是不寒而栗,深感悲哀。
城管打人的事件为什么会时有发生且接连不断呢?我觉得,从城管本身来说,这里面有相当的人把自己当成了特殊人物,出现了角色错位。本来他们是代表当地政府管理一个城市或者城镇的。但这些人错误地把这座城市或者城镇当成了自己的家天下,把自己混同成山大王。他们不是用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地人性化地管理一个城市,而是粗暴、野蛮执法,老子天下第一。可以说是成了身着标志服的地痞、无赖。由于这种特权意识在作祟,加之有人放纵,他们动辄就敢向手无寸铁的小摊贩和其他群众施加淫威,敢把你打伤甚至打死。
从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机构来看,他们需要一个城市的整洁和干净。他们把整个城市的严管既希望于执法的城管部门。甚至有些政府官员会错误的认为,城市管理除过严打重罚之外再无良方。粗暴执法也成了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只要城管打人懂不下大难子的话,一般的打人事件会拖延甚至置之不理。这实际上是对城管打人的默许,是姑息养奸。这种政府行为无意中助长了一些城管人员身上的邪气,使他们有恃无恐,更加大胆妄为。
由于上述两种因素,加之一些城管打人之后,除过那些造成严重恶果的得以处理之外,大部分城管打人事件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都不了了之。城管打人是不打白不打,打了也白打。老百姓们也就只有白白挨打了,你说城管为什么不敢打呢?
和谐社会,朗朗乾坤,如果连城管们打老百姓们的事都制止不了,接二连三发生类似事件的话,只能是一个地方政府的耻辱,也对人民是犯罪。无论是一个地方的政府还是法律,一定要管好城管打人的事件。要不然,何谈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