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近日,山东省特别是青岛市的很多网站上赫然挂着一道醒目的帖子:“国内第一个不捐款而被辞退的人竟然在青岛”,帖子还附有一幅正在开会的照片。另外,据读者报料,青岛很多网站上竟流传着“四川出了个范跑跑,青岛出了个赵光光”。记者对“不捐款”的“赵光光”以及辞退他的学校进行了深入调查,在探寻事件来龙去脉的同时,更强烈感受到了在这次地震捐助活动中,社会表现出来的法制与道德的激烈交锋。(据6月12日《法制日报》报道)
在四川汶川的特大地震灾难之后,全国涌动的爱心热潮,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各种形式的捐赠活动见证了人们对灾区人民的爱心和热情。话说回来,捐款之类的事情,应该是捐赠自愿,拒捐自由,也不必过于苛求,或者是对其拒绝捐赠就无限上纲上线。各人的情况有别,经济能力有别,真正拿不出来的人,我们也不必就让人家非捐款不成。即使能拿出来的、别人不愿意捐赠我们也不要过于谴责。
就说发生在青岛的这起副校长赵坤明拒绝捐款的事件吧!网友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事情的内幕就不一定清楚。如果将他和四川的“范跑跑”同样谴责,称其为“赵光光”,可能就有点失之偏颇了。我觉得这两人的举动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别的。
当事人赵坤明告诉记者,“我从到中豪上班那天起,就没有跟校方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学校也没给我缴纳‘三险一金’,谈不上他的员工,更何况捐款?”赵坤明强调,自己早在青岛和淄博共捐了1200元款。如果赵坤明讲的是真情,如果人家真的在其他地方已经捐赠过1200元,就完全可以不再捐款。退一步讲,即使真正拒绝捐款,也只能是属于道义方面的问题,不存在法律和纪律方面的问题,还是够不上接受被辞退副校长这样的处方嘛!校方对其进行如此重量级的处方,到底是出于对汶川灾区同胞们的关爱之情,还是接捐款之名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种行为。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啊!
捐款就是捐款,捐款与不捐款之间,不应该加杂进去其他人为的因素。国家之大、人数其多,不可能人人都非捐款,也不可能人人都去捐款。参与捐款的只能是一部分人。所以,在捐款与不捐款之间,作为各级领导,应该以一颗公正的、平常的心态来对待。别人捐不捐是自己的事、捐多捐少也是自己的事,不能强行摊派、更不能借机报复,某人和自己有私怨,假如这次不捐款的话,我就借这个机会收拾你。如果说,青岛的这次事件,赵坤明的拒绝捐款不对的话,我认为,这个马校长的处分也是极端错误的。这个贞节牌坊也立得不一定好啊!
给赵坤明拒绝捐款的自由。不但他这样,今后其他地方有类似情况出现的话,也应该放他一马。别人拒绝捐款没有触犯法律,我们凭什么处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