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妍、杨萍、记者叶伟报道:因替人考试而被学校留校察看导致失去学位,可被替考人却得到了“宽大处理”,不服气的王建在毕业三年后将母校江西某高校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母校补授其学士学位。
据了解,王建是江西某高校2003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曾替同学李某代考被发现,学校随后作出给予王建留校察看的处分。同时,学校也勒令李某退学。
王建认为,按照学校《违纪处分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处分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必须离校,逾期不离校者,由保卫处强制执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则在毕业时不被授予学士学位”。但到了2003年7月毕业时,他发现李某不但有毕业证书,而且还被授予了学士学位,而作为代考者的王建只拿到了毕业证书,没有学位证书。
事后,王建不服学校的做法,多次向学校及教育部门申诉。2004年7月,学校来函答复表示,对被代考者李某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是参照兄弟院校的作法,按新规定将李某退学的处分改为跟班试读一年的处分。
但王建认为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既然原本不应得到毕业证书的同学得到了毕业证书,他同样也应该被宽大处理,得到学士学位。
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