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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江洋大盗”好想有个家
http://www.jxnews.com.cn 2006-08-07 08:10
江西酝酿在全省建立12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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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年仅13岁的孤儿,在被警方抓获前曾入室盗窃多达80余起。就在去年9月份,他因同样的原因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民警抓获。为了帮助他,不少民警和市民纷纷送来衣物和生活用品,大院派出所所长荆延华更是将他带至家中与自己儿子同吃同住。可令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他在荆延华所长家中行窃一番后却悄然离去。

  为什么大家温暖的爱无法温暖一个13岁孩子“冰冷”的心?他的“冷漠”究竟是谁的错?我们应该如何反思通过他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面对这类城市边缘群体,我们又能做些什么?8月1日,记者带着种种疑问与这个年仅13岁的“江洋大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希望借此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了解此类流浪孤儿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从小历经坎坷

  受遗弃遭拐卖后被迫行窃

  2005年9月22日凌晨3点,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民警将一入室盗窃的小偷当场抓获,可让民警吃惊的是,这个让他们费力劳神的“惯偷”竟是一个身高不足1.4米的孩子。经过审讯,当时这位“江洋大盗”年仅12岁,名叫小朋(化名),籍贯甘肃兰州,父母从小将他遗弃,在外流浪多年,并被人贩子拐卖多次。

  在流浪到南昌后,小朋结识了一群同样流浪的孩子,开始每天结伙翻墙到工厂内偷铁,或在街头行乞。晚上有钱就住在录像厅里,没钱时就露宿街头,拣垃圾筒里的食物吃。在被一绰号叫“黄毛”的人控制后,小朋就过起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如偷不到一定数额的财物,小朋就会饱受一顿“黄毛”的拳打脚踢。

  获救后在恩人家里行窃

  在了解小朋的身世后,办案民警纷纷给他送来衣物,大院派出所所长荆延华还将小朋带至家中与自己儿子同吃同住。

  两个月后,小朋与被抓到派出所期间已经判若两人,曾经衣着褴褛、脸黄肌瘦的小朋变成了衣着整洁、白白胖胖的小伙子。可就在大家给予他无私关爱的同时,小朋却将荆所长家中部分财物盗走后溜之大吉。在外流浪半年后,今年7月25日,小朋因入室盗窃再次被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刑警抓获,搜出被盗的手机、手提电脑、商务通等,至此,南昌“7·24”系列入室夜盗案正式告破。面对刑警的审询,小朋直言不讳地承认,这次是他在无人唆使的情况下犯案。

  ●辛酸

  13年未曾尝过“生日”的味道

  记者:以前是“黄毛”威逼你去偷,现在黄毛早被抓起来了,你怎么还继续犯错?

  小朋:我反正是一个人,也没有谁要我,又没读过书,我想做事别人都不要。

  记者:你不是说自己有很多伙伴吗?

  小朋:他们要不死了,要不就走了,都不在南昌了。

  记者:有没有想过找点其他事做?

  小朋:以前我捡过垃圾,但很被人看不起。去卖花又要死缠着别人,很没面子,我也不愿意。

  记者:有没有想过不再去偷?

  小朋:(不再说话,沉默许久)过几年就不能偷了,因为再大去偷被抓住了,就会被关到“铁笼子”里。

  记者:如果你的亲生父母来找你,你愿意和他们回去吗?

  小朋:死都不愿意,是他们先不要我的。

  记者:对自己的父母还有印象吗?

  小朋:不记得了,早忘了。我的生日8月15日也是我的后爹(养父)推算出来的。

  记者:8月15日?阳历还是阴历?就快到了,你最想要什么礼物?

  小朋:(低头沉默)我从没有过过生日,也不知道想要什么礼物。

  记者:这段时间怎么过的,能和我们说说吗?

  小朋:有钱就睡在网吧,没钱就去睡公园。

  记者:上网都做什么?

  小朋:看电影,玩游戏,我最喜欢玩的是“反恐精英”,够刺激!(谈到这里,小朋眼中流露出一种难见的喜悦。)

  记者:钱从什么地方来呢?

  小朋:(显得很不好意思,腼腆地笑)还用说吗?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记者:钱都是这样用完的吗?

  小朋:有些是(低头不好意思)。

  记者:你说想要一个自己的家,当身上有钱时为什么不租个房住?

  小朋:因为钱很快会花光。

  而据一旁的办案刑警称,小朋有时会用偷来的钱“包小姐”。

  ●与记者面对面

  “我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8月1日上午,记者在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见到了这位小小“江洋大盗”。13岁的他看上去脸上还有着孩子特有的稚气,但他并未发育成熟的身上却透出更多的老练及滑头。

  记者:从荆所长家中出来后,这大半年都到哪去了呢?

  小朋:(低着头,玩着手指)到南昌玩去了。

  记者:荆所长对你不好吗?

  小朋:(不说话,低头笑)不是,荆所长对我很好,给吃给住。

  记者:在荆所长家是谁给你洗衣服?

  小朋:阿姨(指荆所长的妻子)。

  记者:听民警说,你在荆所长家是和他儿子同住一间房吗?

  小朋:(点头)他比我小几岁,教我读书,有时我们还一起玩“斗兽棋”。

  记者:你喜欢和他儿子玩吗?

  小朋:喜欢啊,不过我讨厌念书。(说完,一个人低着头在笑。)

  记者:喜欢住在荆所长家吗?

  小朋:(点头,许久不说话,趴在桌上玩手指。)

  记者:住在荆所长家,有吃有住,他们一家对你这么好,怎么最后还在他家犯事?

  小朋:我也想不通。

  记者:为什么想不通?

  小朋:就是忍不住,总想偷点东西去卖。

  记者:偷完东西溜出去之后,想过什么吗?

  小朋:害怕啊,觉得好怕。

  记者:大家对你这么好,怎么还总是屡教不改,这样做对得起关心你的叔叔阿姨吗?

  小朋:(不说话,低着头笑,继续玩手指。)

  记者:为什么想从荆所长家中偷偷溜走?

  小朋:我很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不是一个别人收养自己的家。

  ●将来

  “发誓以后再也不偷了”

  小朋:如果每天给我饭吃,有个自己的家,我保证再也不会偷。

  记者:在荆所长家不是天天都有饭吃吗?

  小朋:(不说话,咬着手中的纸杯)。

  记者:如果荆所长不责怪你,愿意再接你回去住,你愿意吗?

  小朋:不愿意。我偷了他们家的东西,怎么还好意思去他家,现在最怕见到荆所长(拿起桌上一本书,遮住自己的脸)。

  记者:我们下午会去见荆所长,要我们为你带句话给他吗?

  小朋:(不说话,低头笑)不知道,不知道要说什么。

  记者:真的不想和荆所长说点什么吗?

  小朋: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没读过书大道理也不懂。(沉默一段时间)见到荆所长就说,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偷了(说完,接着用书遮住脸)。

  在整个采访中,小朋一直显得很害羞,小朋说,他一直希望能找份工作,等他再大点就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生活。

  ●分析

  流浪儿更多是心理“贫瘠”

  8月2日,记者就小朋的案例咨询了心理咨询师周群。他认为,小朋此种屡教不改的偷盗行为,从心理学上来说属于一种行为惯性。原先的偷盗是受人唆使和威逼,慢慢地就逐渐演变成一种行为习惯。周群认为,小朋现在对来自外界的爱表现出的漠然,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多年的流浪生活,被亲生父母遗弃的身世等等遭遇,都使得他排斥社会和别人,这也是流浪儿共有的一种心理问题。

  他进一步分析认为,把这种流浪儿拉回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是完全有可能的,必须对他们进行一段中长时期的强制性管教,目前许多流浪儿的生存状态是对社会的危害。我国有许多希望工程和爱心工程,但流浪儿面临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瘠,还是一种心理上的“贫瘠”,对他的帮助应该更多地是从心理上开导和纠正,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同时呼吁整个社会应该给予此类特殊群体适当关注,不能用漠视和歧视的眼光看他们,使他们能真正地融入社会当中。

  ●举措

  我省将筹建12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8月2日下午,记者就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采访了江西省民政厅。省民政厅社会事务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他们一直在积极向省政府提交相关申请,现已正式列入了江西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在”十一五“期间,江西省将筹建12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其中设置一个省级中心,11个地市级中心,在这12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中心成立后,将能够给像小朋这样的“问题”少年以切身帮助。

  记者蒋瑜香、钟端浪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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