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柯丽萍和丈夫离异后,儿子由于得不到完整的家庭关爱,患上了青春抑郁症。为了让儿子尽快走出困境,柯丽萍不得不和前夫上演了一场和好如初的生活戏。这场戏一演就是五年,直至儿子考上大学。随后引发了一场特殊的“离婚”官司——柯丽萍要求分得与前夫离婚后再共同生活时形成的财产。
夫妻离异儿子被“寄养”
1996年6月25日,柯丽萍和段洪武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段洪武什么都没有要——房子和儿子都给了她。
离婚后,柯丽萍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儿子身上。段洪武继续忙着他的事业,定期每隔两周来看儿子一次。
1998年5月,柯丽萍在单位处于半下岗状态,每月只能拿点基本工资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一天,段洪武来看儿子,见他们母子生活窘迫,主动向柯丽萍提出:“儿子由我来抚养吧,我保证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当时,柯丽萍很矛盾。她当然希望儿子留在身边,但她又无法给儿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了孩子的将来,柯丽萍狠狠心,答应了段洪武的要求。
儿子走后,家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柯丽萍也没有心情做饭,经常是和着眼泪胡乱吃一碗素面。晚上,枕巾也会湿了一大片。
2001年4月2日晚上,段洪武突然“造访”。段洪武吞吞吐吐地告诉了她,由于工作太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儿子。特别是在2000年春节后,他所在的工厂改制成为集团公司,他被任命为集团公司的销售部经理。这一来,他经常一出差就是十天半个月。他只好给儿子请了个保姆,专门照顾他的学习和生活。
让他伤透脑筋的是,他先后为儿子请了三个保姆,前两个都没有干到一个月,儿子就坚决要求辞退。段洪武以为是那两个保姆年龄太小,不懂得照顾儿子,便亲自从家政服务公司挑了—个40多岁的中年保姆没有想到也被儿子赶跑了。
而就在这时,儿子班主任打来的电话:“段铸近来学习成绩急剧下滑,脾气也越来越古怪,不愿意和同学交往,动不动就摔东西,还经常莫名其妙地一个人坐着发呆,显得非常忧郁。今天,他还把一个同学打了!”
挂了电话,段洪武急忙赶往学校。安顿好被打伤的同学后,段洪武也不敢对儿子发火。他想找儿子谈谈心,可儿子说什么也不开门让他进去。他感到,以前乖巧听话的儿子出了问题,而且还很严重。
儿子患上青春抑郁症
第二天,他放下手中的工作,悄悄去医院咨询了心理医生。听了他的叙述,医生认为孩子有可能患了青春抑郁症,但具体情况,还得跟孩子见面交谈再说。
那个周末,段洪武好说歹说把儿子带去见了那名医生。医生跟儿子交谈了近两个小时,后来,问他到底有什么困惑。他说:“我不知我爸是怎么想的,宁愿拿钱找那些毫不相干的人回来,也不让我妈跟我生活在一起……”事后,医生很肯定地告诉段洪武:“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本来情绪波动就很大,而他生活在单亲家庭,得不到应有的家庭关爱,所以他就将自己封闭起来,久而久之就会患上了这样的心理疾病。”医生告诉段洪武:“忧郁症已经与艾滋病、癌症并列为21世纪的三大杀手,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青少年忧郁症最危险的结果就是产生自杀念头,造成父母终生的遗憾。”段洪武急忙请教有什么办法补救,医生说:“目前最好的办法,是让孩子得到完整的家庭关爱。”
段洪武说到这里,柯丽萍已经急得在屋里来回转,几乎要哭了:“这该如何是好呢?”
段洪武挠了挠头说:“小铸这事也让我寝食难安。虽然我们现在没有复婚的可能,但有个办法或许能让儿子开朗起来,只是得委屈一下你了。”
“有什么办法就快说吧!”为了儿子,柯丽萍做好了作出任何牺牲的准备。
“这几天,我冥思苦想,想出一个应急的法子:你搬到我家去住。在儿子面前,我们假装和好如初,直至儿子长大成人。
柯丽萍一听,脸刷地红了起来,想骂他荒唐。
段洪武把头垂得低低的:“如果你觉得不行的话,我再想其他办法吧!”
沉默良久,柯丽萍一咬牙,同意了。
为了儿子离异夫妻“同居”
就在样,柯丽萍搬到前夫家里,一心一意地照顾儿子。他们没有办理复婚手续,柯丽萍和段洪武过上了无性同居的生活。按照约定,他俩同房不同床。晚上,段洪武把藏在床下的折叠床打开来睡,柯丽萍睡他的大床。而这一切,都是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
在与前夫磨合这种新式同居方式的同时,柯丽萍还费尽心思地要把儿子从忧郁情绪中拉出来。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儿子的性格重新变得开朗起来,家里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2002年7月,儿子如愿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一个周末,柯丽萍陪儿子去少年宫练习跆拳道,碰上段洪武一位同事的妻子。她怪腔怪调地“奉承”道:“我们家那口子回来就夸段经理有福气,没复婚,老婆还把爷俩照顾得好好的……”
柯丽萍听了气得面红耳赤,回家的路上,她想,如果复婚也挺好的,对儿子好,对他们俩也没什么坏处。她决定试探一下段洪武,看他有无复婚的打算。
“今天,你们同事的妻子非要把我跟你扯在一起。”“无聊!”段洪武似乎根本没当回事,丢下两个字就出去看电视了。“你要不出去瞎说,别人怎么知道我们在一起?”柯丽萍追上去,把怨气都撒了出来,可他对此一笑置之。她一气之下,非要他俩写份书面声明不可,避免别人说闲话。
怀着失望的情绪,柯丽萍和段洪武订立了如下协议:段洪武和柯丽萍没有复婚,两人只是“同居关系”,在一起是为了完成儿子段铸的教育和培养,使其在完整的家庭关爱中健康成长,完成学业。协议有效期至段铸考上大学。
儿子考上大学母亲却陷入困境
2005年7月,儿子顺利地考上北京一所重点大学。柯丽萍和段洪武一起送儿子到北京,演完了最后一场幸福家庭戏,让儿子在同学面前自信地展露了幸福的笑容。
从北京回来的当天,段洪武把柯丽萍带到一家酒店,说要感谢她这几年来的辛苦付出。席间,他告诉柯丽萍:“我处了一个女朋友,已经快两年了。以前怕影响儿子的学习,一直没敢带回家。现在,儿子考上了大学,我和你之间的约定也算圆满完成了。所以,我打算尽快带她回家……”
柯丽萍也不知道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子的,但肯定很难看。第二天,她重新回到自己那个积了厚厚一层灰的家。
从段洪武家搬出来后,柯丽萍成了无业人员,由于当初买断工龄的钱不多,她只得四处找工作。然而,像这样的年龄,想找个合适的工作谈何容易。一个月下来,她一无所获。
2005年国庆后,段洪武看在儿子的份上,帮柯丽萍在他单位找了一份当门卫的活,每月工资350元。最初,他们见面还相互点点头,可后来,他见柯丽萍当班,就尽量绕着弯子避开,生怕别人知道我们曾经是夫妻似的,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诉之法院要求判定事实婚姻成立
2006年元旦,以前工作单位的几个姐妹来柯丽萍家。看到她孤单一人过着清贫的生活,纷纷替我感到不平。“你和他在—起生活长达五年之久,尽管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复婚,但你们的关系已属于事实婚姻。”“这还不简单,你干脆到法院要求与段洪武再离一次婚,并要求分得这五年多来一起生活时积累的共同财产……”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鼓动柯丽萍找段洪武,为这五年多来的辛苦付出讨个说法。
那天,送走姐妹们,柯丽萍一个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便去找律师进行了咨询。
律师告诉她:“事实上,这五年,你和段洪武已经形成了同居关系。你在他家中担负了家庭主妇的角色,为他能安心工作提供了条件,并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通过这些可以看出,你前夫所取得的成就与你的默默劳作是分不开的。”最后,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对同居期间的财产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所以,你应分得与他共同生活期间的一部分财产。”
从律师那儿回来,柯丽萍心里算有了底。而此时,儿子放寒假了,他回到段洪武那里,不但没有见到母亲,反而见他父亲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儿子怎么也没有想到,为了他,柯丽萍和他父亲竟“忍辱负重”在一起生活了五年。他于是从他父亲那儿搬过来和柯丽萍住。看着母校头上的丝丝白发,儿子几次含着眼泪对柯丽萍说:“妈妈,我太对不起您了。等我将来有了工作,我一定孝敬您,让您好好享福!”
2006年2月26日,儿子回校后不久,柯丽萍一纸诉状将段洪武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定他们五年多来的事实婚姻成立,准许他们离婚,并分割一起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
专家点评
法律遭遇“后婚姻同居”难题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金平认为:柯丽萍女士和前夫段洪武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后婚姻同居”。这在法律上是一个新概念,它和一般的非法同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双方当事人曾经有过婚姻,离婚后又因种种原因在一起生活。我国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所以柯丽萍请求法院准予他们再次离婚的请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解除非法同居时,由于他们曾经有过婚姻的特殊关系,可以对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此,涉及财产方面的纠纷,只要柯丽萍自己能够举证,法院可以根据其请求判决分割他们在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多年以来形成的“公序良俗”,法院可以判段先生给予前妻一定的补偿。(据《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