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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一对夫妻莫名痛失女儿
甘竹镇政府解释:属非法领养已送福利院 福利院声称:没有收养记录
【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06-11-13 01:42

  核心提示

  2004年4月5日,已生育一胎的广昌县甘竹镇洙溪村村民魏定国的妻子又顺利产下一名健康的女婴。当夫妻俩将其寄养在岳母家时,广昌县计生委及甘竹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以非法领养为名将这名女婴抱走,并称已送往广昌福利院收养。但福利院却声称没有接收该婴儿,至此,刚满月的女婴便蹊跷失踪。事隔一年之后,在外地打工回到家的魏定国夫妻才知道自己女儿失踪的消息,在经历了痛苦的折磨之后,魏定国夫妻决定委托律师为杳无音信的爱女讨个公道。

“我们的女儿哪去了?”

  ●魏定国夫妇:女儿刚满月就被人抱走

  1997年12月份,广昌县甘竹镇洙溪村村民魏定国夫妇取得了《一胎计划生育证》,1999年12月,魏定国的妻子尧枚花产下一女婴。4年后,魏定国提出申请又取得了《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在取得了准生证之后,2004年4月5日,在甘竹卫生院一名医生的帮助下,尧枚花又产下一名健康女婴。小女儿出生不久,就被要外出打工的魏定国夫妻寄养在外婆家里,可夫妻俩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自己的女儿了。

  2004年5月15日凌晨三点多,广昌县计生委及该县甘竹镇计生办的唐桂珍、钟瑞等六、七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魏定国的岳母魏木香家,他们以查户口为名叫开了大门,在找到魏定国的小女儿后,他们问魏木香这个小孩是谁的,在得到魏木香的答复说不是魏定国的女儿后,这几名工作人员就将小女孩抱走了。

  翌日上午,魏木香打听到,广昌县计生办和甘竹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将女婴送到了广昌县社会福利院。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魏木香曾去过几次广昌县社会福利院,也曾看到了外孙女确实被收养在福利院。但是过了两个月后,当魏木香再去福利院探望外孙女时,就发现外孙女不见了,问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他们却说没有她外孙女的资料记载。

  而此时的魏定国夫妻还在外地打工,对这一切毫不知情。直到2005年下半年,当魏定国夫妻回到家后才知道发生了此事,他们当即找到甘竹镇政府计生办,要求他们对此事作出解释,但都没有结果。后来魏定国又找到广昌县社会福利院讨说法,结果如出一辙。

  备受失女之痛的魏定国在一次次地找到相关部门却又没有丝毫结果之后,决定委托一名律师向对其女儿的失踪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讨说法。

  ●甘竹镇政府:抱走是因非法领养女婴被福利院接走了

  10月11日,记者首先来到广昌县甘竹镇了解情况。镇政府杜晓良书记听明记者的来意后表示,他是刚上任不久的,对此事略有耳闻,但不是很清楚。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最后他叫来了当年一起参与抱走女婴的甘竹镇镇长范伍川,范告诉记者,当时镇里接到群众举报,说魏木香家里有个小孩子,不知是谁的,也很有可能是非法领养的小孩。为了解情况,县里和镇里当即就组织了人员于2004年5月15日凌晨赶到了魏木香家里,当他们找到女婴时,工作人员还问了魏木香这个女婴是不是她女儿生的,但是魏木香说不是,既然女婴不是魏定国的,魏木香又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过任何手续,其领养女婴就属于非法领养。

  范伍川说到这里时,记者打断了他的话,表示从魏定国委托的律师那里,记者在其提供的材料上,见到了魏木香这样的陈述:“最后,唐桂珍和一个男的又到二楼,到我和外孙女睡的床边,问我这是不是尧枚花的孩子。我说不是,这时唐桂珍说:是我办的准生证,你还骗我们?于是他们就把女婴抱走了……”既然唐桂珍明确指出这名女婴就是尧枚花生的,为何还是要将其抱走?范伍川还是强调是因为魏木香说了女婴不是尧枚花生的,他们才将女婴抱走,随后福利院来人接走的。

  ●广昌福利院:没有人去甘竹镇接过女婴也没有收养记录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广昌县社会福利院,现任福利院院长戴成听明记者来意后,一个劲地否认他们收养了尧枚花的女儿,在此后工作人员出示的弃婴收养资料本上,记者确实没有看到2004年5月15日左右领养弃婴的记载,而甘竹镇镇长范伍川却一口咬定,当天上午是福利院派车去将女婴接走的,针对这一问题,戴成称,当时不是他任院长,而时任院长又已请长假外出了,具体的情况他不是很清楚,反正他了解到的情况是没有人去甘竹镇接过女婴。就算福利院真的去接过人,那镇政府也应该有福利院办理的相关手续,镇政府说他们去接过人,那就叫镇里拿出证据来。

  在此情况下,记者随即又拨通了范伍川的手机,当记者将戴成的意思表达出来后,范伍川在电话中称:我不可能乱说的,一下子叫我拿证据,时间过去这么长了,我到哪里去拿?听到记者与范伍川的对话,戴成随即走了出去。

  记者也跟了出去,当记者问到女婴是不是有可能被人领养了这一问题时,一名姓黄的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其实福利院收养弃婴和到福利院申请领养弃婴一样,国家都有一整套的手续。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福利院在领养了婴儿后,原则上会在两个月之后在省级媒体上公开婴儿的资料,在两个月之内还没有亲生父母来认领,那福利院就将婴儿正式作为弃婴来处理,也就是说公开登报之后两个月内亲生父母没来认领的话,那么福利院就有权对弃婴作出让符合领养条件的好心人领养的处理。但是魏定国称他的女儿在福利院,他们确实查不到女婴的情况。到底是地址搞错了还是其他原因造成魏定国的女儿找不到,她也不好说。

  在广昌福利院记者还了解到,尧枚花的母亲曾来看过女婴,而且在福利院搞卫生的工作人员也有人看到过魏木香来过几次,但是在记者找到当时那名知情的女工作人员后,她却对记者的提问不置可否,随即离开。

  ●广昌县民政局:查不到收养记录不代表没接收

  广昌县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负责人魏贵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魏定国早就来民政局找过他们,接到魏定国反映的情况后,他就派人去查过,但是确实没有查到相关信息,资料上查不到5月15日的任何记录。当记者问及魏贵宁,戴成的话可不可以理解为福利院根本就没有收养到魏定国的女儿时,魏贵宁连连否认了记者的说法,他说只能说是查不到魏定国女儿的线索,并不是代表福利院没有接收她,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总有解决的办法的。

  在记者采访即将结束时,魏定国告诉记者,广昌县信访局已就他女儿失踪一事,召集了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但是双方就赔偿金额一事没有达成协议。魏定国告诉记者如果此事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他将诉诸法律为爱女讨个公道。

  ●赣兴律师事务所:收养弃婴应由民政部门行政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熊汉富律师认为,魏定国的小女儿已取得《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其依法享有在其父母所在地的生存权、被抚养权。广昌县相关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涉嫌行政乱作为,致使魏定国的小女儿如今下落不明,其生命权受到质疑。即使该女婴属于“弃婴”,收养弃婴也不是广县甘竹镇政府及计生系统的法定职责,而应由民政部门依法行政。

  文、图/记者吴兆雷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王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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