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九江某高校的一位大三女生爱上了酒店的服务生,两人很快由热恋发展到同居。可就在这位女大学生怀着身孕、准备与男友结婚时,男友却因犯抢劫罪而被判入狱11年。这位女大学生顶着世俗的压力,不但生下了他们的孩子,而且还要与狱中服刑的男友结婚。
这是一个怎样的婚恋故事?她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思考……
事件始末
同学聚餐结识酒店服务生
吴香儿第一次见到饶森林时,还在九江某高校读大三。那时,学校快放寒假了,班上3名要好的同学邀她到某酒店去吃“告别宴”。而他们那桌的服务生,就是21岁的饶森林。
当饶森林把180元的账单拿来时,除了吴香儿,另外3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吴香儿站在饶森林面前掏了半天,只掏出了38元钱。饶森林马上对吴香儿说:“没关系的,这180元钱,我先帮你们垫上。”第二天下午,吴香儿将钱送来给饶。然后,两人坐在烟水亭边聊了起来,越聊越投机。
同居怀孕后准备结婚生子
2005年春节过后,饶森林得知吴香儿的母亲患病住院。当他赶到医院时,吴香儿母女俩正因交不起住院费而黯然神伤。饶森林马上把自己仅有的五千元存款取出来,交给了吴香儿。
在吴香儿母亲住院的日子里,吴香儿与饶森林交替护理。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吴香儿母亲病愈出院。在十多天的护理中,两个年轻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母亲出院后,吴香儿吃住都在饶森林家里,开始了与饶的同居生活。
2005年6月18日,吴香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天下午,吴香儿对饶说,打算放弃这个孩子,等结婚之后再要。而饶森林却认为,生孩子与结婚没有矛盾。为孩子的去留问题,两人讨论了大半夜。
没想到,他们的讨论,被饶的父亲听到了。听说吴香儿要打掉孩子,老人家很是吃惊。老人早年与妻子离婚,二十多年来,他辛辛苦苦将儿子抚养成人。如今已退休在家的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在有生之年早日抱上孙子。
就在吴香儿与男友在房里小声嘀咕时,老人一头闯进房来,卟通一声,双膝跪在吴香儿面前,声泪俱下地说:“孩子,既然怀上了,就生下来吧,我做梦都盼着做爷爷啊!”
吴香儿含泪答应了老人的要求。
男友为筹钱结婚抢劫被抓
女友肯委屈地生下孩子跟他结婚,饶森林心怀感恩。他当即表示,哪怕是借债,也要给她一个体面的婚礼,决不让她受委屈!经商量,他们把新婚大喜的日子定在了国庆节。
饶森林用几个月的工资买了彩电和洗衣机。可随着结婚日子的逼近,结婚的家具还大多没钱添置,这让饶森林非常着急。2005年9月15日,饶森林找到好友郭小喜,提出借一万元钱,购置结婚家具。郭小喜说,出钱不行,出力倒可以。饶森林听出郭小喜的意思是偷,就拒绝了。
此后,饶森林又向几个人借,依然没有借到钱。转眼“十一”就快到了,饶森林只得将结婚的日子推迟到2006年元旦。
为尽快跟女友结婚,饶森林再次找到郭小喜。经两人商量,决定去浔阳东路张君家“偷钱”。
2005年10月3日凌晨3时,饶森林与郭小喜携带作案工具潜进了张君家,持刀抢得现金2300元,港币600元,美金30元,还有手机、金手链、脚链、金项链、耳环、项链坠等物。
2005年10月5日,饶森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吴香儿闻讯后昏了过去。
顶着压力与囚犯男友结婚
当吴香儿再度醒来时,饶森林的父亲拉着吴香儿的手说:“本来你跟森林恋爱,我就觉得你吃了好大的亏,现在我儿子犯抢劫罪,你还是赶快把孩子打掉,另嫁他人吧。”
吴香儿马上爬下床来,跪在老人面前,深情地喊道:“爸,你不要赶我走,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儿媳,天大的灾难,就让我们一起扛吧!”
吴香儿的父亲一直就对女儿的恋爱不满,现在见女儿的男友又出事了,就开导她:“以前你跟他恋爱,我虽然心里有意见,也没有蛮横阻止你们。现在他犯了法,你与他分手,于情于理都不过分。我劝你还是与他一刀两断吧!”
母亲的话更晓之以理:“爱一个人要有度,人是会变的。你再爱他,就是爱得糊涂。即使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肚子里的胎儿着想。”
吴香儿觉得在娘家过不下去,又回到了饶森林家。2006年3月12日晚上,在饶森林的黄梅老家,吴香儿生下女儿贝贝。
几乎是同时,法院的判决书也送来了。饶森林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近日,在邻居们的主持下,吴香儿抱着贴有男友照片的结婚证书,举行了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
各方讨论
大学生不宜面对结婚这份责任
江西省妇联维权处张女士:我国《婚姻法》对结婚年龄有限制,但对谈恋爱没有任何年龄方面的规定、要求;现在早恋、早婚的现象较为普遍,这往往会导致很多悲剧。本案中的这对年轻夫妇,就要面临很多实际问题,首先在经济上,父亲在狱中改造,母亲必须要面对现实找工赚钱。其次,如果不通过登记结婚就建立家庭,他们最终是否能够走到一起,成为真正的一家人,还很难说。
金光法律服务所主任宗月英:就本案来说,实际上是由于年轻人的冲动,当时还不够法定的婚龄就同居了。同居在一起,会产生很多的法律后果:共同的生活费用、同居很快就有可能导致怀孕生孩子,那么这个孩子生下来从法律上来讲,就是“非婚生子女”,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非婚生子女”是和“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当中,却不一定能够享受到同等的待遇。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成:本案中,饶森林希望给恋人一个体面的婚礼,但他这样去抢劫别人,他同时是在伤害别人的家庭、别人的幸福。我们知道,大多数大学生的学习费用都是需要家庭承担。供一个大学生上学的费用,对于许多普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更有许多学生是凭借贷款完成学业的,如果再要承担恋爱、婚姻、家庭的费用,对于家庭来说就是更大的经济负担。所以,大学生不宜面对结婚这一份责任。
记者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