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地方税务局东湖分局的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税务干部在纳税人单位、餐馆用餐,很容易破坏地税形象,不利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五条禁令”要求,该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和渠道,建起了一个卫生、整洁、舒适的小食堂,指定专人负责抓好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食堂用膳制度,对干部职工免费供应早、中餐,每月及时结算小食堂的收入和开支,并张榜公布。
自从该局的小食堂开办后,便成了大家自觉拒绝吃请的理由。有时赶上午饭时间,遇到前来办事的纳税人请吃,大家不但婉言谢绝,而且在小食堂添双筷子,请他们一起就餐,这成为该局名副其实的“廉政饭”,这也为该局“省级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添上了浓重的一笔。(李凡、朱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