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读者何先生问:最近,马某向我借款6万元,许诺给付高额利息,并用他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办理了抵押。但我了解到,马某早在1个月前曾向他人借款10万元,已将那套房屋办了抵押。这套房屋价值20多万元。请问,一套房屋能办两次抵押吗?
答:如果马某的房屋价值达20多万元,即使他已用于抵押他人借款,因该债务只有10万元,并没有超过用于担保的房屋价值,按规定可抵押房屋的剩余部分价值,同时作担保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你查清事实后可与马某就借款办理该商品房的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