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对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做了规范,于2007年3月16日经院审委会会议通过了《德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规则》。
该《规则》创新设立了“专业审委会制度”,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的刑事庭负责人组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参加庭务会或合议庭合议,讨论不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或其他需要当庭宣判的刑事案件,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戴新华、詹志瑾、江彦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