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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引纠纷由单位负责举证
【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08-01-29 03:23

  萍乡刘先生问:单位最近通知我说要辞退我,理由是我工作能力不强、创新能力较差、没有团队意识。现在,我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又担心证据不足。

  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来支持我的主张?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单位若以上面的理由辞退你,单位应负举证责任。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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