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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警花荣获“全省五一巾帼奖”
【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08-03-24 03:06

  宜春讯 宜春市公安局装财处处长孙朝霞因工作成绩突出,于2008年2月被江西省总工会授予“全省五一巾帼奖”。据悉,这是宜春市公安局建局以来,第一个获取该项荣誉称号的民警。(王健、毛伟文)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王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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