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滕帅平、记者贺于周报道:“花6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三房两厅两阳台的商品房,可在交房前我却发现,所谓的两个阳台竟然只是客厅墙壁上开了几扇窗户,房内的采光和通风状况都很差,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竟然称,只要在阳台位置上安装了窗户就是阳台”,3月30日,南昌市民万女士向本报投诉南昌市新里梵顿公馆开发商。
3月30日下午4时许,新里梵顿公馆售楼部一刘姓经理告诉记者,他查询了很多相关资料,发现我国至今还没有对阳台进行明确的定义,因此,他认为在阳台位置上有对外窗户的,就属于阳台。
那么如果卧室墙壁上安装了窗户,卧室的一部分也算是阳台?对此,刘经理表示,他们销售给万女士的商品房的阳台和传统意义上的阳台相比,的确存在一定差别,他们现在已经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稍后会与万女士就此事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