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讯 赣县21名人民陪审员结合各自工作的性质和所在区域的特点,积极争当法院“四员”。
一是当好法院宣传员,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工作经验和好典型,取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二是当好法院监督员,抵制影响审判工作的不正之风;三是当好法院调解员,注重调解结案;四是当好法院协调员,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一些猜疑和误解,营造法院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莫然、温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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