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大江网首页 > 新法制报 > 法院连线 正文
赣县法院人民陪审员争当“四员”
【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08-04-08 05:03

  赣县讯 赣县21名人民陪审员结合各自工作的性质和所在区域的特点,积极争当法院“四员”。

  一是当好法院宣传员,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工作经验和好典型,取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二是当好法院监督员,抵制影响审判工作的不正之风;三是当好法院调解员,注重调解结案;四是当好法院协调员,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一些猜疑和误解,营造法院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莫然、温跃发)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兆明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丈夫对两个继女动手动脚 永修农妇不堪屈辱杀夫
-民警"送"包裹智擒网上逃犯 在押途中竟跳车逃窜
-南昌8月查无牌超标助力车 4月购超标车南昌禁行
-法国第一夫人“父子通吃” 裸照被称为天然伟哥
-大小S骚首弄姿扮二奶 红杏出墙广告惹争议(图)
-甘肃农民瞒着家人和老乡做人体模特谋生
-新闻纸价格涨幅创5年之最 将影响读书看报(图)
-廉租房别把穷人挤出城市 学前教育民办化谁获益
-马琳女友“床戏”剧照曝光 男主角抵受引诱(图)
-辣妹拜金广告遭恶评 为赚钱竟亲吻“青蛙”(图)
我也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275
大江专题 更多 >>
生殖实验室专业检测不孕不育
资讯:生活原来可以更美的
南大一附院临床医学试题库丛书
[专题]2008 我们的两会
[专题]江西众志成城抗灾救灾
本网专稿 更多 >>
-《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掀起志愿服务高潮
-南昌:赣江封航9小时保英雄大桥顺利施工
-江西部分地区8日有8级以上雷雨大风
精彩博客 更多 >>

- 溺水鱼群 南昌律师咨询维权
- 东方妙水 zxcc_5308
- 清明祭友(图文) 我的女儿
- 湘南女人 广东最美丽乡村
- 《红楼梦》与横峰腔
- 我眼里的江西铁路格局
- 春天来了,桃花开了
- 2008年第一场雪·七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