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罗勇军、记者徐小勇报道:夜色中,一男子背着盗来的13条香烟准备离开商店,店主被惊醒后起床查看,正好和小偷碰个正着。小偷为逃脱,用手电筒照射店主眼睛,并趁对方眼花时丢下香烟逃走。事后,想到自己在香烟上留下的指纹,小偷担心对方报警案发,便决定再将失手的13条香烟偷回,并让有智障的妻子按下手印。近日,安义县检察院公诉了一起“顶包”案件。
村民夜盗小商店3次
现年51年的黄某,是安义县石鼻镇罗田村村民。2007年11月11日,黄某见同村李某家开的商店侧门上半部没有装玻璃,便于当晚带着手电筒爬进李某的商店,并从店内柜台中盗走一把不同面值的现金,这一次,黄某盗窃得手4600元。
事隔一周,黄某再次钻进商店,从商店内的一件外套中搜出1100元。
数日后,黄某暗处观察李某,发现对方仍未将商店的窗户补上玻璃,便于12月7日晚,第三次钻入李某商店内。这次,黄某只找到90元钱,心有不甘的他,最后从商店里盗窃了13条普通金圣香烟。
在给香烟打包时,黄某不小心用手电筒照射到李某的房间窗户。李某见有亮光,起床查看,正好碰到黄某抱着香烟出来。见到李某,黄某一慌,急忙用电筒照向其眼睛,并丢下13条香烟往村外跑去。
盗香烟留智障妻指纹“顶包”
自从被李某碰到后,黄某一直害怕李某报警,并担心警方从香烟上的指纹查到自己。他想,如果能将13条香烟偷出,再把自己智障妻子的指纹留在香烟上,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一天晚上11时许,黄某戴着手套再次潜入商店里,将13条香烟偷了出来。他让妻子将香烟一条条装进蛇皮袋,然后埋在了自家地里。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的盗窃数额应按两次计算,即共盗窃26条香烟,价值2835元,盗窃现金5790元。因数额较大,日前,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