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讯记者王平报道:昨日,记者从九江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了解到,因与情人通奸育女,该区正科级干部周某日前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双重处分。
据了解,现年50岁的周某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九江多个部门工作过。1989年上半年,刚至而立之年的周某接受单位安排,前往瑞昌市桂林乡挂职锻炼,担任乡长助理。其间,周某与瑞昌市桂林乡一单位女职工梅某相识。
1992年,周某调入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先后担任多种职务,曾任开发区文教局局长。2001年,梅某与丈夫离婚后,为照顾在九江市区治病的母亲,从瑞昌搬至九江居住。
根据纪律部门调查,2002年年底,周某与梅某在九江街头相遇后开始交往,随后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于2005年4月25日非婚计划外生育一名女孩。
由于双方存在的矛盾不断升级,梅某于去年开始向各级纪检部门举报周某的行为。
九江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名负责人称,纪检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和慎重考虑,最终作出了对周某的处理决定,即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撤销正科级),保留其公职,但从其每月工资中划拨1000元,用于抚养与梅某生育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