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姚文滨
本报曾连续报道的南昌市红谷滩鹿璟名居事件最近有了新进展。维权的业主将开发商——江西恒益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五家验收单位的字迹缘何相似?
按理说,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五个不同单位所做的验收鉴定,其笔迹应当各不相同。然而,鹿璟名居的验收备案表显示,这五家单位不但笔迹存在惊人的相同,而且字迹还覆盖在公章上。
律师从南昌市城建档案馆查阅档案后发现,设计、监理等五家单位在验收备案表上“验收意见”一栏所签的字样竟覆盖在公章上,特别是笔迹用肉眼就可看出有着惊人的相似,如“计”、“及”、“求”等字几乎如出一辙。
由此可见:这是有关单位事先在空白的验收意见一栏上事先盖好公章,再由某个人随意填写验收意见及验收时间。这样,竣工验收的时间就有可能随意提前,造成没有超期竣工的假象。
先验收合格再进行施工?
按理说,工程应该是先有施工过程中的各子工程的验收,然后才有最后的总的竣工验收。然而,鹿璟名居的各子工程验收记录及备案表却显示:总的竣工验收已经完毕了,房屋却还在施工。
律师发现,鹿璟名居的13份竣工验收材料它分别于2004年8月、10月、11月、12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它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生活给水和排水、电缆直到2004年12月一直都还在施工!12份电梯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明,多数电梯在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几个月后,施工单位还在施工!其中有11份记录的验收日期均有明显的涂改痕迹。
另外,南昌电视台《第一现场》节目在2004年12月16日播出的节目画面显示,鹿璟名居当时正还处于施工当中,脚手架都还在使用、小区内堆满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像这样道路不通、水电不通的商品房,监理等验收单位怎么可能提前几个月就分别做了竣工验收呢?
地下室是后建的?
鹿璟名居的各栋房屋建在地下室之上。按理说,应该是只有地下室先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再做其上的建筑的竣工验收。然而,备案表显示,鹿璟名居地下室竣工验收的时间在12月16日,而在这之前的8月、10月、11月、12月,地下室之上的各栋房屋就作出了总的竣工验收。难道可能先建上面建筑,再建地下室吗?
孩子没出生,满月照竟然已经拍好了!鹿璟名居在验收程序上存在反常做法,这说明这些验收记录有伪造嫌疑,那么造假人是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采访手记: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官司
鹿璟名居,作为红谷滩中心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最早开发的一线江景楼盘,现在却成为最早被业主联名告上法庭的楼盘之一。一场本不该发生的官司最终还是发生了.
如果开发商能及时听取业主意见并进行整改,如果省城多家媒体的多次报道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如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能及时介入并责令其停工整改,如果维权的业主万翠花等人遭到殴打后能得到及时处理,也许这场官司根本就不该发生。
现在,各级政府都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而如何兼顾“亲商、安商”,同时又着力维护好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是值得有关职能部门深思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