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寨下乡派出所一周姓民警传讯嫌疑人,对嫌疑人暴打,致使其脾脏破裂被摘除,伤情鉴定为重伤甲级。事发后,该民警向嫌疑人提出赔偿88000元私了此事,并签署协议请求嫌疑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产生强烈震憾,并引发持续热议。近日,经本报记者多方调查,这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警察刑讯逼供重伤嫌疑人”事件得以真相大白。
嫌疑人被传讯时遭重殴
龙良根在他的家乡马步乡布城村小有名气。他因为盗窃罪坐过三次牢。龙良根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在2002年底。龙良根还是一名“结巴”,心情越激动,“结巴”就越厉害。
2006年10月4日,邻乡的寨下派出所查获两辆可疑摩托车,此案由民警周某主办,经调查取证,发现龙良根涉嫌盗窃、销赃犯罪,遂报请对龙良根实施传唤。
2007年1月11日上午9时许,周某接到消息,称龙良根正坐在万载至寨下的中巴上。当中巴车经过寨下派出所门口时,周某和所里另一民警将中巴车拦下。
穿着便服的周某走近坐在后排座位上的龙良根,问他叫什么名字?龙良根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有什么权利问……问我?”
周某再问龙良根叫什么名字,龙良根结巴得更厉害了:“你……你……你……”
周某打了龙良根一个耳光,将他拉下中巴车,带到派出所一楼接待室,将龙良根铐在接待室北面窗户的钢筋栏上进行讯问。
龙良根大声质问:“你说我……我犯……犯了什么事?”
周某见龙良根态度傲慢,就从二楼办公室取来一付脚铐,说:“你这个人好老暖(老暖,当地方言,意指‘难对付’)!”说完,对龙良根背腰部抽打数下,还抓住他的头朝墙上撞击两下后,顺势将他的头部按倒在旁边的茶几上,用肘部殴打其背部数下,给他戴上脚铐后就出去了。
10时左右,派出所甘所长在外面办完事回到所里,听到接待室的“唉哟”声,发现龙良根脚上还戴着脚铐,就叫人打开脚铐,并把他送到寨下乡卫生院诊疗。寨下乡卫生院检查后,认为伤势严重,建议送宜春市人民医院治疗。
甘所长和周某等人遂开车将龙良根送往宜春市人民医院。
嫌疑人脾脏破裂被摘除
据龙良根的妻子朱小毛说,她接到派出所民警叫她火速赶到宜春市人民医院的电话后,立即打车赶到宜春市人民医院,因为晕车,到达市医院时,她走路都摇摇晃晃。一到医院,医院主治医生和派出所的民警就催她在手术意见书上签字。
当晚8时左右,医生对龙良根做完了脾脏切除手术。
做完手术后,甘所长表示龙良根手术和住院治疗的费用,派出所都会全部承担。
朱小毛清楚自己的丈夫以前多次盗窃,但她认为即使就是盗窃了,民警也不能这样将人打成重伤啊!可是,她看到甘所长对自己丈夫的伤情这样重视、这样全力抢救,对派出所愤怒又减轻了许多。就是在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态下,朱小毛没有像别人劝她说的那样去上访告状,而是沉默地接受了眼前的现实,一个人在病房里照料丈夫。
朱小毛说,一开始的时候,派出所很重视对她老公的治疗,但到了后来,派出所态度就不好;医院因为派出所没有及时送钱还停了几次药;在住院其间,有一个派出所的民警到病房里讯问她老公,态度十分凶暴,隔壁的病友都听到了民警的吼叫。
经法医鉴定,龙良根外伤性脾破裂,伤情程度为重伤甲级。
病房里签署私了协议
龙良根住进医院不久,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渎职科的检察官来到医院,就龙良根在传讯时挨打一事进行调查。与此同时,一直没有出面的周某家人开始来到医院,问龙良根夫妇愿不愿私了此事。
龙良根夫妇不清楚这种事能不能私了,就征询检察官的意见。检察官明确告诉他们,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双方协商私了。最后双方经过协商,龙良根答应周某家人提出的赔偿88000元了事要求,并签协议不追究周某刑事责任。
六天后,龙良根出院回到家中。
记者在出院意见书上看到“建议进一步治疗”和“左下肢不受重”等字样。
龙良根对记者说,住院期间,周某自始至终都没有到医院来看过他,这让他很伤心。朱小毛则反复强调:“甘所长是一个好人,要不是甘所长,我丈夫这条命都保不住了!”
民警重殴嫌疑人获刑
据了解,龙良根在派出所被民警周某打成重伤后的第8天,周某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1月27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决定逮捕周某。
2月13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3月21日,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记者来到寨下乡派出所,拟就派出所为治疗龙良根的伤具体花掉多少费用、龙良根到底是不是盗窃犯、民警周某平时的工作表现等问题采访甘所长。甘所长以“采访应得到公安局袁州分局的同意”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文/记者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