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农运会新闻中心
袁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激励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学生积极参加迎农运、创“三城”活动,表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讲文明、树新风、作贡献、争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宜春中心城区开展迎农运、创“三城”文明单位、文明市民、文明学生创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评范围
中心城区市、区机关单位,中央、省驻宜单位、驻宜部队均可参评“文明单位”;中心城区的全体市民均可参评“文明市民”(外商可参评“荣誉文明市民”);中心城区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学生均可参评“文明学生”。
二、创评条件
(一)文明单位:1.响应市委、市政府、市创“三城”指挥部号召,积极参加迎农运、创“三城”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指挥部、专项创建领导小组和片区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贡献较大,并获得指挥部通报表扬。2.通过创“三城”活动,单位面貌有显著变化,单位楼院被有关方面评为文明(卫生、园林)楼院。3.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与迎农运、创“三城”志愿活动,获得社会好评。4.单位干部职工在迎农运、创“三城”活动期间没有任何被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
(二)文明市民:1.响应市委、市政府、市创“三城”指挥部号召,积极参加迎农运、创“三城”活动,起到了表率带头作用,获得有关方面或单位表扬。2.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其事迹在新闻媒体刊播,得到社会好评。3.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或市民自治、市民监督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服务农运和创“三城”活动中有突出表扬。4.严格遵守《宜春市民行为守则》和城市管理各项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爱护公共财物,具有“文明诚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5.为农运会的筹办在某一方面作出了特殊贡献。
(三)文明学生:1.响应市委、市政府、市创“三城”指挥部号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迎农运、创“三城”活动,在同学中起到带头作用,受到学校表扬。2.严格遵守《宜春市民行为守则》和城市管理各项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爱护公共财物,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3.坚持参加农运会团体操排练、演出,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有突出表现。4.认真学习文明、诚信、卫生知识,具有“文明诚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三、创评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创评“文明单位”活动。把创评活动作为迎农运、创“三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制定措施,认真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兴起创建“文明单位”的热潮。
(二)要宣传动员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创评“文明市民”活动。采用多种形式,激发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在创评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让创评活动成为广大市民进行文明道德自我教育的过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通过创评活动使广大市民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
(三)各类学校要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创评“文明学生”活动。把对学生的文明道德教育和创评“文明学生”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争做“文明学生”竞赛活动,使学生在创评活动中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四)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创评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引导创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评选方式
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评选和社会推荐、评选相结合的方法。被推荐对象均应附有6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推荐时间为2004年10月19日到11月10日。
(一)组织推荐
1.文明单位:由各专项创建领导小组、各片区推荐。
2.文明市民(荣誉文明市民):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推荐,离退休人员由市、区老干局推荐;个体工商人员由市、区工商局推荐;各类公司人员由所在公司推荐;其他市民由街道办事处推荐,区创“三城”指挥部审核;外商由市、区招商办和工业园区推荐。
3.文明学生:大中专院校、宜春中学由学校推荐,市教育局审核;区属中、小学由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审核。
各类推荐名单均报市创“三城”宣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穴设市委宣传部?雪。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二)社会推荐
欢迎中心城区全体市民和学生踊跃参加文明单位、文明市民、文明学生的推荐,以书面推荐为宜,寄送市创“三城”宣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评选
由市创“三城”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专项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初选,并上报指挥部。
(四)社会评选将组织初选名单及其先进事迹简介在《宜春日报》刊登,由社会各界人士投票评选。
(五)媒体公示
市创“三城”指挥部根据组织初选和社会投票结果确定“文明单位”、“文明市民”、“文明学生”拟表彰名单,并在《宜春日报》和宜春电视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表彰。
(六)评选名额
“文明单位”20个,“文明市民”50个,“文明学生”50名。
五、奖励办法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授予奖牌。获得“文明市民”荣誉称号的市民,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若本人为下岗或失业人员,由劳动部门优先安排再就业岗位,其子女可免学费一年;若本人为公务员可评为2004年度“优秀公务员”。获得“文明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评为2004年度“三好学生”若本人为当年小学、初中毕业生,其升学考试成绩可加10分。
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