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金(左二)到农户家调查。刘剑忠摄
初秋的高安,暑热未减。日前,记者在高安新街敖家村见到了光荣当选为十七大代表的高安市人民法院新街法庭庭长刘晓金。
“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要依靠法治,基层法官更应让公正之路洒满和谐之光。”一番话,说出了一名法官的追求,一位党代表的心声。
作为一名法官,刘晓金清楚地知道司法公正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意味着什么。独立办案18年,刘晓金以其忠诚、清正和耐心执著地守护和诠释着公正:主审及参与审理的1800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78%以上,上诉率不到10%,上诉案件中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
法官“母舅”,这是当事人对刘晓金的称呼。刘晓金在工作日记的扉页上这样写道:“民事无小事。”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只打一回官司,法官眼里司空见惯的小事对当事人来说,却是一生中非常紧要的一件大事。为此,他经常翻山越岭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正是这位法官“母舅”,了却了194户因购买使用了假冒稻种而受损农户的心头之忧;正是这位法官“母舅”,让88岁的黄大爷的两个儿子重新走到一起共同担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正是这位法官“母舅”,让许多乡村烦琐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得以平息。
在刘晓金看来,有始有终做好判案和调解工作,就能赢得当事人对法官的尊敬、对法院的尊重和对法律的遵从。最近审理的这起案件,就完美地诠释了他的这个理念。
刘晓金的一个亲戚因土地侵权纠纷被村委会告上法庭。村干部知道刘晓金是被告亲戚时产生了顾虑,担心此案变成人情案。这个亲戚确实也提着礼品找了刘晓金,请他帮忙照顾,但他硬是让亲戚把礼品提回去。最后,法院判他的亲戚败诉,侵权土地上的房子被无偿地扒掉了。
今年以来,他带领的新街法庭继续保持着骄人的业绩:办理各类案件50余件,为企业追回货款160多万元,调解民商诉案率达80%以上,结案比去年同期上升16.2%。
人物链接
刘晓金,高安市人民法院新街法庭庭长,中共党员。1988年7月江西省司法警察学校毕业,1991年从省第八劳改支队选调到高安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副庭长、庭长。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法官”、“江西省十大平安卫士”,“中国法官十杰”、省“优秀共产党员”。
符成生 刘喜明 本报记者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