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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范围为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和中央驻赣单位的各类人才。被推荐人选应具备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争创“突出贡献人才”活动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各设区市推荐名额为1至2名;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联,分别负责从宣传文化、农林、教育、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系统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推荐1至2名;省直机关工委负责从省直其他部门和中央驻赣单位推荐2至4名。评选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包括宣传发动、民主推荐、考察了解、社会公示、审核上报等5道程序。对评选出的“突出贡献人才”,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于今年8月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称号。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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