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华和刘陆锋
□江西民警入选“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候选人

    由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于7月12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参评候选人均系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推荐的近年来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和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民警察。公安边防、消防部队,部属边检总站,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及海关总署缉私局等部门也在评选范围内。

    在今年入围的60名候选人中,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丁志华和于都县公安局葛坳派出所教导员刘陆锋榜上有名。[我来投票]

    他,看上去像一个白面书生,不像人们想象中的刑警拥有高大魁梧的身材;他,今年37岁,却已有14年与犯罪分子搏斗的经历。他就是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丁志华。刑侦是公安的一把尖刀。丁志华说:“刑警是一个特殊的警种,我们只有竭尽全力把案子破了,打击罪犯,才能谈得上为老百姓服务。”在14年的刑警生涯中,他破案千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千名。他所在的刑警大队,每年侦破案件占南昌市三分之一。

“当刑警就要不怕死,怕死就不当刑警”

   “当刑警就要不怕死,怕死就不当刑警”,这是丁志华从事刑警工作第一天写下的铮铮誓言。14年来,他用自己的言行实践了当初的诺言。

  1999年,有个叫刘金明的“两劳”释放人员,仗着手里有枪和手下一帮打手,在南昌市十字街开楼聚赌,发放高利贷,伤害无辜,刘金明狂妄叫嚣:“老子就是一条命,谁敢闹我的场子,我就做了谁!”辖区内的居民强烈愤慨,但惧于刘金明的淫威,敢怒不敢言……[全文][评论]

“勇是基础,智是关键”

    当谈及刑警的智勇双全时,丁志华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刑警,勇敢是基本素质,但要成为一个好的刑警,还要有智谋,善于利用高科技,要比犯罪分子技高一筹。

  让丁志华最为“得意”的是2006年破获的一起特大抢劫案。2006年3月17日凌晨3时许,位于广场南路的一家电工材料店遭到一伙蒙面歹徒入室抢劫,店主熊某被歹徒用胶带捆住手脚并封口。歹徒抢走总价值高达26万余元的营业款和90余件漆包线后,驾车扬长而去……[全文][评论]

一张残破的手机卡侦破一杀人案件

    2003年6月的一天,南昌市西湖辖区张家祠19号503室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年逾花甲的老人被杀死在家中。丁志华在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中获悉,案发头天晚11时许,老人曾从八一大桥附近带回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来家中居住。凌晨4时,有人看见这个年轻人离开了老人家。细心的丁志华从现场遗留的一件血衣内发现了一张残缺的手机卡……[全文][评论]

夫妻千里追踪合力擒凶

    2001年5月,南昌市广润门家电市场某家电经营店发生一起两死两伤的凶杀案,疑犯作案后潜逃。丁志华决定重点布控其中一疑犯的女朋友,实行24小时跟踪。一天,二天,没有反应。第三天下午,侦查员发现疑犯的女友购买了一张南昌至福建漳州的火车票,离开车时间只有一刻钟,要化妆跟踪,通知大队女警已经来不及。丁志华打电话给妻子,火速赶赴火车站,和他一起执行跟踪任务。到达漳州火车站,一下火车,疑犯女友就上了一辆出租车,快速狂奔。丁志华来不及招呼随同的战友,拉起妻子就上了另一辆出租车一路紧追。透过疑犯女友所乘出租车的后窗,他发现车的后排坐着两个男子。丁志华断定两人就是要抓捕的杀人逃犯。恰好此时发生了堵车,丁志华顾不上等待战友增援,和妻子冲向歹徒乘坐的出租车,一人一边,将歹徒堵在车内,两歹徒掏出砍刀,企图顽抗,丁志华拔出手枪,鸣枪警告,大声喝斥:“我是警察,谁动打死谁!”震天气势吓得歹徒不敢动弹,上演了夫妻俩合力擒凶的精彩一幕……[全文][评论]

丁志华简介
丁志华和妻子儿子在一起
   丁志华,男,3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1997年获江西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3年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12月被评为江西省十大平安卫士。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荣获江西省“全省破案能手”称号2次。
   曾破获2000年广外家电市场特大杀人案,2002年12月王延滨抢劫毒品杀人案,2003年“9.16”入室抢劫杀人案,2004年“3.22”洪城大市场特大飞车抢劫案等,他带领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连续八年荣获江西省“全省优秀刑侦大队”称号。

    江西省于都县葛坳乡小庄小学有个班的50多位同学,在写作文题《我最敬爱的人》中,竟有40多位同学写到同一个人——刘陆锋。2004年8月,于都县公安局在“创人民满意民警”活动考评中发出100份调查问卷,而关于刘陆锋的却收回120份,多出的部分是群众自制的“满意”表。一个平凡普通的民警,为何能够得到老百姓如此的爱戴和信赖……[全文][评论]

扎根乡村的“活雷锋”――刘陆锋

    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第一渡的发祥地--江西省于都县境内,一名普通的民警,一名红军的后代,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长期扎根乡村,用真情赢得百姓信赖,用忠勇守护一方平安,人们称他是“当代的活雷锋”。他就是于都县公安局葛坳派出所教导员刘陆锋。

   刘陆锋从警20多年来,一直扎根基层,始终爱岗敬业,他曾有两次调入县里工作的机会,可他还是留在了乡村,为农民群众义务做好事5000多件,当地的村民都亲切地叫他“刘雷锋”……[全文][评论]

刘陆锋:执法为民的“活雷锋”

    刘陆锋是江西于都县人,他1962年出生,1983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葛坳乡派出所教导员。

 江西省于都县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第一渡的发祥地,刘陆锋是一名普通的民警,一名红军的后代。他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扎根山村21年,用真情赢得百姓信赖,用忠勇守护一方平安人们称他是“当代的活雷锋”、“执法为民的好警察”。22年来,他做好事不计其数,加班加点3万余小时,连续8年受嘉奖,11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他的家庭曾被赣州市评为“十佳五好文明家庭”。2003年5月,江西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决定,给他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并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向刘陆锋同志学习。2003年他被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4年又被评为“江西十大井冈之子”,并被推选为党代表,参加赣州市第二次党代会,并作为先进代表光荣出席“江西省第二十四次公安会议”[全文][评论]

“傻”民警刘陆锋受农民欢迎

    2001年4月,江西于都县公安局组织了一次“人民满意民警”测评活动,结果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在地处于都县最偏僻的葛坳乡,100份发出的民意测评表收上来时竟有120份,里面夹着20份群众自己制作的民意表,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一个名字——刘陆锋。

   刘陆锋1983年进入公安队伍,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1年在农村的从警生涯,在他身上锲刻下农民特有的憨直率真。接受记者采访时,局促不安的刘陆锋涨红着脸只憋出一句话:“我做的都是自己应该做的呀。”然而,一回到农民中间,他却有说不完的话。 [全文][评论]

刘陆锋简介
深入群众、帮助群众
群众有困难都来找刘陆锋
   刘陆锋,现年43岁,江西省于都县葛坳派出所的教导员。1983年选调进公安系统工作,从警23年,入党20年。2001年被评为赣州市“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干警”、“市优秀人民警察”;2002年被评为江西省“省优秀人民警察”;2003年被评为赣州市“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被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道德标兵”;2004年被江西省委宣传部授予“江西十大井冈之子”称号;2005年被评为赣州市“市优秀人民警察”、江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06年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编辑: 张曦    制作日期: 2006-08-02 15:55